“李四郎为人忠直、领兵有方,无论到哪里都是一把好手。可惜心太慈善,非大将之才!”哥舒翰随手又掷出一条小鱼:“鱼儿有命,鸥鸟亦是生灵。难道为了救鱼就要饿死鸥鸟不成?天地本就是猎场,弱肉强食就是天之道。qín_shòu如此,人世亦如是!可惜他始终参不透此理,否则吾岂舍得他离开?”
“李四郎一走多年,再无音讯,吾还是挺牵挂他的。”刘破虏依然沉浸在思念故友的情绪中。
(本章未完,请翻页)“不能跟随节帅复九曲、破吐蕃,实在是李四郎没有福气,非节帅之过。”王思礼笑着劝道。
“福由天定,岂能强求。”哥舒翰哈哈一笑,不再将李晟放在心上:“正如封王拜相一般,全凭圣人一言而定,非强求可得。”
“节帅攻取石堡、鏖战九曲,收复吐谷浑旧地,可谓劳苦功高。若论军功,安禄山最大的功绩不过是数次征伐不堪一击的契丹与奚,去年还败了一场,岂能与节帅相提并论。既然他可封平东郡王,节帅自然可封为平西郡王。”王思礼愤愤不平。
“三郎此言谬矣,封王拜相牵涉朝堂格局,岂会全以功绩为绳?安禄山不过一幽州胡,但因牢牢紧抱圣人大腿,故而必将最先封王。北庭王正见不显山不露水,可他是东宫嫡系,两个儿子也都投身太子门下,一平北郡王肯定跑不了。杨国忠凭椒房之贵,从益州浪荡子一跃变成炙手可热的朝堂重臣,或拜相或封王,必占其一。唯有吾与高仙芝命苦福薄,只能苦练兵马、驰聘沙场,从吐蕃人身上赚点功勋。”哥舒翰自我解嘲。
“贵妃娘子恩宠正盛,杨侍郎对节帅又颇为推崇,封王拜相岂会少了节帅?”王思礼连忙奉承道。元日大朝会时他作为陇右朝集使去了趟长安,按照哥舒翰的吩咐给杨国忠送了份厚礼。
“正是如此!”刘破虏总算驱散心中愁绪,出言附和。
“封王也好,拜相也罢,某不挑不拣,得了哪个都欢喜!”哥舒翰仰天大笑,站起身来,将一条鱼高高抛起。在食物的刺激下,鸥鸟在空中奋力挥动翅膀,试图驱散竞争者。
“人为利死,鸟为食亡,天下莫不若是。弟弟,你心眼太实,对大帅过于仰慕,这些年过得实在太辛苦。好在你终于成家立业,为兄总算能少操些心。”王思礼盯着空中争斗不休的鸥鸟,神思却飘向遥远的长安……
山风狂啸、战场血寒。
吐蕃国西北边境,高仙芝身披一领玄色大氅,漫步在尸横遍野的高原沙场。
“吐蕃失去富饶的九曲地,军力下降,被哥舒翰的陇右军压得喘不过气,西北边境果然若节帅预料一般空虚。我军折损多发生于翻山越岭,而非两军对战之时。”腿脚不便的封常清紧跟高仙芝步伐,冷静评估战斗得失。
“五年前,我军远征小勃律,封堵住吐蕃西侵河中之门户;三年前,哥舒翰不惜损兵折将夺回石堡,筑牢赤岭防线;两年前,陇右军乘胜追击,收复九曲,吐蕃失去最重要的养马地。吐蕃号称雪原强国,可其国内部族林立、军民不分,赞普只是依靠本部及母族、妻族的兵力压制各部族,却无法如圣人一般通过郡县牢牢控制各地。近几年,吐蕃接二连三遭遇重创,其国内定会出现动荡。方才审问战俘,不少出身苏毗部的士兵心中只念本族之存亡,而不在意赞普之权威,可谓大唐之喜!”安西军与吐蕃纠缠百年、恩怨颇深,高仙芝对吐蕃国内政了若指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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