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啦——”
睡得迷迷糊糊的孟方被这吼声吓得一个哆嗦,身子一扭,“啪”一下从沙发上掉到地下。
“啊?吃饭时间到了吗?”
“吃你妹啊,你是不是午睡睡糊涂了,起来干活!今天才两单生意,再这样下去,全部人没饭吃啦。”
“哦……”孟方半眯着眼坐在地上,一副还没醒的样子。
沈波气得一脚踹在他身上。
“别理我,我失恋了。安悦昨天把我赶出来了。”
沈波弯下身子,把头凑到孟方跟前仔细看看他的脸,又缩回去。
“好象你丫就没恋爱过吧?哪里有失恋?安悦一直是把你当免费的外卖小弟吧?”
“喂,要不要说那么直接啊?是不是兄弟啊?……”
“谁跟你兄弟,我是你老板,”沈波说着又用脚踹他一下,“快点。”
孟方拿手擦了把眼屎,从地下爬起来滚到沙发上。
“我不止失恋,昨天我又看到那个东西了。”
“哦,果然是中邪了?”沈波拿过一张卡片一把拍在他额头上,“拿着,上面是客户地址。”
卡片在额头停留了一会,飘飘忽忽掉下来,落在沙发上。
孟方拿起纸片,看了一眼,“我靠,那么远?不对,这不是火葬场那一块儿么?不去。”
“行啊,扣半月工资。”
二十分钟后,孟方已开着一辆小皮卡行进在去往火葬场的路上。
趁着这个机会,我们翻翻他的简历。
孟方,此书主人公,现年24岁,父母早年离异,跟随爷爷奶奶长大,混了个高职毕业后,回到家乡h市——一个普通的四线城市,在同学沈波开的一个小公司里做送货司机,说是公司,其实就是一家帮做广告条幅和各种牌匾的小店。
如果有人要问这位看起来普通的废材男为什么能做本书主人公?回答是,他能偶尔看见“不干净”的东西。
和很多能看见鬼的人遭遇相同——他小时候生过一场重病,病好之后,便能看见那些不明物体了。
不过孟方和别人也有些不同,他的灵视和段誉的六脉神剑一般,属于无主观意识产品,经常在猝不及防的时候发挥作用,而且触发的机率实在是低,一年也就那么两三次。如果一定要纠结原因,估计是他当时病得不够重,所以不能学习别人的做法:至生死关头处咬咬银牙,然后便三花聚顶,五气朝元,最后达成天眼既成的境界。
他有一个交往了三个月的女朋友,名叫安悦,不过好象在昨天晚上已经分手了。
他的老板沈波,曾是他的中学同学,两人关系很好,沈波准备开店的时候,正好孟方在找工作,于是沈波就本着拉兄弟一把的崇高思想,让孟方去他店里帮忙,主要负责送货。
孟方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虽然他父母尚在,但他们早年离婚后,都离开家乡各自再婚再育,基本已忘了这个儿子,平时和孟方没什么来往,所以这位主角和其他很多主角也差不多,相当于孤儿。
好了,在我们简短追溯他这二十年来的经历时,他已经把车开到了客户指定的地址并且把货交到了客户手里,所以,我们接着把关注的目光投回到他身上。
客户住在一个老式农村自建宅小区中。本着宁抢一尺不让一寸的旧农思想,村民们将这个地方修建得连胡同都是窄窄的,孟方的车没法开进来,他得先走出小区才能回到车上。
从客户家中退出来顺手帮人关好门,孟方一转身,就看到一张近在咫尺的脸,美丽的脸,那是吕思思的脸。
一人一鬼面面相觑,两双黑溜溜的眼睛对望着。
如果这是言情剧,这三点零八秒应该属于男女互生爱慕的时间点。
“你又能看见我了?”吕思思一脸期待地歪着头问。
旁边有人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孟方机械性回头,一位七窍流血一看就是非正常死亡的老兄正看着他,还举起一只手在他眼前轻轻摆动,貌似在测试他的视力。
“啊——”孟方惨叫一声,撒开了腿向小区外跑去。
后位那位满脸鲜血的老兄大叫,“你别跑啊你……”
孟方跑得正欢,突然外套被什么扯住了,拉得他一个趔趄跪倒在地,转头一看,是满脸鲜血的老兄拉住了他的外套下端,孟方当机立断,他一把搜出外套里的钥匙,外套里好象还有一些零钱,也顾不得了,甩甩两只手,脱下拉链没拉上的宽松外套连滚带爬站起来跑出小区。
车就停在小区外,孟方手忙脚乱打开车门,启动车子,回头一看,那二位也追出小区,挥舞着手向他的车奔来。
孟方脚下一踩油门,车子离弦箭一样射了出去,把吕思思和那位老兄远远抛在后面。
等到那两鬼的身影终于消失在地平线上,他才松了一口气。
一边浑身冷汗双手颤抖地开着车,一边还没忘记给沈波打个电话,“喂,我跟你说,我现在在青合三路,我又遇到昨晚那个东西了,如果一小时后我还没回去,你记得来找我收尸收车啊……”
正打着电话,一抬头,发现车前有两个人正在横穿马路,眼看就要撞上了。
他狠踩刹车,车猛地停下,轮胎与地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他被惯性甩得头晕脑涨,好在并没有车轮压倒异物的顿挫感,只是抬头好象也没看见那两个横穿马路的路人,难道是一下撞飞两个?
孟方战战兢兢打开车门走出来,跑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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