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歇息。
往四周一探,见林中茂密,路径窄小,一时分不清东南西北,再胡乱跑下去,只怕得迷路。
更甚的,怕是连林子都出不去。
幼清同那府里那只养了最久的猎犬说话,“素日里你最是聪明的,今儿个可得替我找出条路来,这天要是黑了,野兽出没,我可就死定了。”
她煞有其事地做出扑腾的动作,仿佛要让那猎狗知晓事情的严重性。
身后一个低沉声音传来:“放心,你死不了。”
幼清下意识转身,往上仰视,光斑耀眼,德昭面无表情站在不远处,他牵着马,像是走了段路,袍角沾了灰,脚步沉稳,朝她而来。
幼清又一次细瞧他的脸。
他脸不白,透着风吹日晒后的小麦色,而常年征战沙场的艰辛,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他仍是个养尊处优的人。
隐去了王爷身份,往人前一站,他也有天生骄傲的资本。
天底下面容俊美至此的男子,恐怕找不出几个了。更何况他浑身上下都透着令人无法忽略的男子气概,令人有躲在他麾下即可一生无忧的向往。
难怪府中那么多人前仆后继想尽法子涌上去,见了他就跟饿狼见了肥肉。
睿亲王德昭,一块无人享用的大肥肉。
将眼前人同一块肉联想起来,便显得格外滑稽,幼清忍着笑意,乖乖福礼。
他瞥她一眼,招了招手,示意她跟过来。
林间,他牵着马,她牵着猎犬,亦步亦趋。
她的步子很轻,游影似的,让人几乎察觉不到她的存在。德昭用余光去瞄,一点一点地打量她,瞧了额头瞧眼睛,再往下便瞧不见了,视线往下,瞥到她的一双手。
雪白肌肤,手指修长,指甲透着粉,像是浮在水上的桃花瓣,小巧可爱。
宋阿妙也有这样一双纤白的手,她爱染蔻丹,小小年纪,手涂得鲜红,招摇过市。
德昭望怔了眼,待回神收敛,忽地瞥见旁边人悠闲自在,明明知道了他在瞧她,却不躲不闪,没有一丝害羞怯意。
仿佛笃定他不会拿她怎么样。
换做他人,只怕早已暧昧得小鹿乱颤,心花怒放。
幼清觉得他看得太久,那目光分明已不是方才那般迷离失神,如果说他刚才看的是别人,那么他现在看的,就是她了。
幼清定了定,规规矩矩问:“爷,还往前走么?”
德昭也不回答,只看着她,嘴角微挑,道:“你这性子,沉稳得很。”
不知是嘲是讽,幼清权当是夸她的了,荒郊野外的,她可不想来虚伪请罪那一套。
这人,眉目坚毅,说做就做,很有可能顺着她的请罪之辞,将她就此撇下。
幼清只道:“谢谢爷的夸赞。”
德昭停下脚步,转过身,大大方方地盯着她,问:“你不怕?”
男女之间,能怕什么,无非那点子扯不清的事。
幼清答得甚是轻巧:“奴婢怕不怕倒是其次,重要的是爷怕不怕。”
别人都是仗势欺人,她这是仗丑驳嘴。
不怕你看,就怕吓着你,话中含义,简单明了。
德昭从未见过她这样的,说起话来毫不含糊,哪有半点女儿家姿态。目光一敛,薄唇微抿,双手搭在身后,拇指摩挲玉扳指。
他略微一低头,光斑照在脸上,显出侧面棱角,英俊伟岸。
“你是个知趣的。”
幼清张嘴又要毫不谦虚收下这一声夸。
缓缓听得他话锋一转,跟刀子似的,一句话剜过来,“只是,太知趣了点。”
幼清心生委屈。
真真是半点都不能松懈。
多说多错,不说仍是个错。
德昭在一旁瞧着她,抽出手指着她的眼睛道,“怎么,要在爷跟前落泪?”
噎得幼清生生将眼泪憋回去,两颊红透,握住绳鞭的手绞在一起,想要说些什么,又不敢说,好不容易松下来的心,此刻又悬起来,掉在嗓子眼,升不上去落不下去,膈应得难受。
说他欺负人么?他是王爷,高高在上,一根手指就能捏死她,欺负?这又算得了什么。
听得蛮子那边,有买了奴仆的人,稍有不顺心,便将奴仆杀了炖了,甚至食其肉,简直令人发指。
前些年她在兽园过得太逍遥自在,凡是先甜,总要后苦的,老天爷这就给她送苦的来了。
幼清想,待她有朝一日入了地府,定要问问阎王爷,大好的人间,为何要分出主仆来,人人自在友爱,岂不天下太平?
德昭见她这般姿态,只瞧得了她纯澈的眸光,透着点愤慨,两只眼睛瞪得铜铃一般大,免不得想要瞧瞧她的面容,该是怎样一副委屈的神情。
猎犬忽地吠起来,躁动不安,幼清低下腰去安抚,暗自想道:终究还是黑乖乖们念得她的好。
林中树叶随风沙沙作响,不知从哪里飞出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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