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眉道;“雯雯说的,你找她去!”
邓秋枫立即转过身深情地说:“雯雯……”
话没说完,董雯就边大手机边走出去安排人手去了。邓秋枫咬牙切齿地说:“我现在知道你们为什么能发财了。”
不管怎么说,这顿饭总算还吃的开心。
饭后,邓秋枫提出洛隆的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夏眉知道这个人要是打定了主意要走,是留不住的。反正现在资讯和交通发达,科学让人们真正作到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境界了。见面是很容易的事。
邓秋枫临走前又去了趟医院,孔萌萌的父母还是没有找到,不过夏氏集团已经有工作人员在那里处理一些相应的事物了。于是邓秋枫放下心来,也没麻烦别人,自己打车去了机场。
叶秋萍回来的时候,自然谁也没看见。打邓秋枫的手机被告知关机了。(其实是恰好没电了)她不敢找夏眉和董雯就悄悄找到了钟丽。钟丽很不屑地说:“我老爸早走了,现在说不定都上了飞机了。”
叶秋萍听了慌忙要去机场,钟丽在后面挖苦说:“在男人中间走平衡木是很危险地哦。”
叶秋萍也顾不得解释,拦了部的士就去机场。一路把司机催的烦的不得了,最后怒道:“美女,我这是的士,飞不起来的,要快直接搭直升飞机去。”嘴上这么说,脚下还是把油门一踩到底了。
到了机场叶秋萍匆忙忙跑进侯机大厅,天见可怜,邓秋枫坐的那班飞机误点了一阵,此时邓秋枫才刚过了安检门,叶秋萍见了那熟悉的背影张嘴喊了一声:“喂~~~~”
邓秋枫听见了,他回过头也看见了叶秋萍。
叶秋萍又大喊了一声:“蛤蟆哥!我……喜欢你!!”她原本想说:蛤蟆哥!我爱你!。但是这个爱字往往是最难说出口的,而且她也觉得说我爱你,其实就是说假话。所以犹豫了一下,临时换成“我喜欢你。”
邓秋枫听了,对她微微一笑,摆了摆手,就扭身走掉了。
看着邓秋枫的身影消失在安全门后,叶秋萍忽然觉得心好像裂开了一样的痛,而且脸上痒痒的,用手一抹才发现自己居然落泪了。
“我为什么会哭?难道真的爱上他了?不可能的。”叶秋萍痴痴的楞在那里。周围人来人往,间或有人向他投来好奇的一眼,但没有人在乎她是否哭了。
正文 本卷的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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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后……
尽管盛夏已经过去,但阳光还是相当的毒辣。 欧阳姗姗走出医院的时候,冷不丁被明晃晃的阳光一照,顿时觉得眼前发黑,下意识地伸手去抓一个依靠,却抓了个空,如果不是旁边很及时地有一双手扶住了她,欧阳姗姗是必然要摔到在地上的。扶住她的那双手虽然不是特别的有力,但依然是稳稳当当地把她扶到了走廊的长椅上坐下。
欧阳姗姗的身体一向不错,这次主要是因为献血后走的太急,又被阳光晃了一下,才会有些头昏,休息了片刻就恢复了。而刚才出手相助的人是个穿职业装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她此刻正古道热肠地又是找医生,又是打电话的忙个不停。欧阳姗姗觉得这女子很面熟,却又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感觉自己并无大碍后,匆忙向这个女子道了谢,就赶公司去了。临走时却又差点和进来的一个小伙子撞个满怀。
小伙子手里拿了几袋热牛奶,让过了欧阳姗姗,对那女子说:“雪凝姐,你的奶。请牢记 om”
雪凝笑道:“说话注意点,说清楚。”
小伙子讪笑了一下说:“哎呀,我没别的意思,我是说,你要的牛奶。”
雪凝站起来往外走去,边走边说:“我不要了,你喝吧。”
小伙子跟在后面说:“可我不渴啊。”
“谁说一定要口渴了才能喝呀。”
白雪凝半年前来洛隆市开了一家精品屋。小伙子叫童方弟,是她的雇员。今天是她父亲白天明的生日,所以雪凝一早就从店里拉了员工童方弟和路冰来帮忙,路过医院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个老主顾在住院,就顺便来探望一下,却恰巧帮了欧阳姗姗一个忙。
从医院里出来,雪凝三人随便吃了点东西,到菜市场买了不少菜品,便打发路冰先回家做饭,路冰大叫不公平,陪女人逛街当然是女人最合适。针对这个情况雪凝提出了两点:一,童方弟不会做饭;二,今天是我父亲的生日,买的衣服必须父亲说好看才行,小童是男人,眼光自然独到,并且男人力气大,可以帮忙拿东西。路冰没办法,心里不断地诅咒着万恶的资本家,走了。
雪凝在童方弟的陪同下,先去买衣服,然后又到影楼给自己化了一个新娘妆,才匆匆去取了早上定制的蛋糕,急匆匆的往家赶,。对此童弟很是困惑,这个年轻漂亮的老板也不见她有男朋友,干吗没隔两个月就要画一次新娘装呢?困惑归困惑,搬运工的工作却不能耽误。
回到家,被强拉来作饭的路冰已经把一切都收拾妥当了。雪凝坐享其成,连声谢谢也不说,就把童方弟和路冰赶出了家门。
“怪不得人家发财,多会算计啊。”面对着不公正的待遇,路冰抱怨说。
童方弟被强拉着逛了一天街,正巴不得早点解脱,就随口接道:“算啦,平时雪凝姐待我们也不错啊。”
路冰对童方弟做了个鬼脸说:“别雪凝姐雪凝姐,叫的那么肉麻,说现实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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