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路人,原来是因为纸价上涨、市场萧条,市政府把这片区域重新规划,和隔壁的解放西路区域合并为酒吧一条街。烈火哥的沮丧之情溢于言表,叶瞬忍不住安慰他,既然来都来了,不如去隔壁借酒浇愁吧。
田恬兴奋得连声说好,作为纯洁的男大学生,他还没开过眼界,果然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不一样啊!吃喝那什么赌!而庄墨依旧是万事随意,一行人就这样风风火火杀去了“魅力四射”。
进门刚点了个卡座坐下,就有浓妆艳抹的漂亮姑娘跑来跟叶瞬搭讪。两分钟之内,他身边的姑娘从一个变成两个,两个变成四个。田恬羡慕嫉妒恨:“这是呈指数型增长啊!”按照这个趋势,叶瞬可以在35分钟里靠雄性荷尔蒙征服全世界的女人。
烈火哥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是牛郎嘛。”
“不会吧?!”叶瞬大呼小叫。这里是个闹吧,不撕心裂肺就算近在咫尺也听不清。
烈火哥哈哈大笑:“我开玩笑的。小叶是个平面模特,微博粉丝量还不小呢。”
“那他为什么做编辑?!”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男才女貌、男才女貌,男人还是要靠才华吃饭的!”烈火哥说着,从不知哪个裤兜里摸出《职场新人要懂的52件事》,一人一本分发给田恬和庄墨。
田恬:“……”
有叶瞬在的地方,气氛很快变得热烈。烈火哥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场合——他依旧穿着紧身运动套装——但他天性乐观,对自己不受欢迎的处境泰然自若。田恬手脚拘谨,内心却瘙痒难耐,不久之后,便半推半就地加入了喝酒划拳摇骰子的行列。只有庄墨依旧坐在那里,跟上班时候一样面无表情,与周遭格格不入。不时有姑娘过来跟他打招呼,邀请他跳舞,他都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他唯一做的跟酒吧有关的事,就是点了瓶红酒,百无聊赖地举着高脚杯孤芳自赏,打算一醉方休。
一个人这么扫兴也就罢了,很快连叶瞬也没了声响,出神地望着吧台的方向。他是人群的中心,没有了他的舌灿莲花,气氛很快直线下降。大家不由得愤懑地循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统统眼前一亮:好漂亮的女人!
她穿着黑色露背礼服,大片大片肌肤裸露在灯光下,白得像一片月光下的雪。仅仅是漫不经心的半张侧脸,就让人明白了什么叫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酒吧里到处都是急不可待的liè_yàn男女,而这具最富有魅力的躯体,却散发着一种置身事外的沉着——她知道自己只是坐在高脚凳上,就已经勾引了这个酒吧里的所有异性,而这种事对她来说司空平常,她已经不打算为此感到欢欣鼓舞了。
眼神是可以传染的。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个尤物,使得吧台一时间比舞台还要惹眼。一个娃娃脸的侍应生惨遭波及。他原本靠在吧台边开小差,拿着纸笔写些什么,在成为人群的焦点后,不幸被经理一顿呵斥,于是立刻收起了巴掌大的笔记本,端起托盘冲进了群魔乱舞的人群中。
田恬心痒难耐,但是作为一个刚毕业的男大学生,他还没有练就社会男性那无坚不摧的自信心和厚脸皮,所以他顶了顶叶瞬的胳膊:“去吧!”如果这个卡座里有男人配得上她的话,一定就是叶瞬了!当然,如果庄墨有这个意愿的话,他也会是个有力的竞争者。可鉴于他如饥似渴地看着那瓶正在靠近他的红酒,不出意料的话,他注定孤独一生。
叶瞬在田恬的怂恿下阴着脸站了起来,朝那姑娘走去。然而还没跨出一步,就听见庄墨喊了声“小心”。下一秒,他和迎面走来的侍应生撞了个满怀。托盘上的红酒“啪”地一声砸在地上,溅了他一裤腿;托盘上的鸡尾酒也整个泼在了他身上,蓝黄两色把白衬衫染出了夏威夷风情。
“你怎么回事?!”叶瞬气急败坏。他原本不是那么容易失态的人,但就在刚刚看到女人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怒火中烧。他的愤怒和投射在她身上的视线一样多。
庄墨从背后按住了他的肩膀:“算了。”然后扶起了地上的侍应生。那侍应生虽然个子不矮,但因为四肢纤长的缘故,显得异常弱不禁风。等他站直了,叶瞬才发现,他的左腿有点残疾,心中的怒火瞬间烟消云散了,安静地坐下来处理衬衫上的污渍。
“谢谢你。”任明卿一天之内两度遭遇庄墨,两度领受了他良好的教养,对这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了一百二十分的好感,“这酒我赔给你。”
“不用,记在我账上。”
任明卿客气又害羞:“那不太好——更衣室里有我备用的衬衫,你朋友不嫌弃的话可以换一下,我把他的衬衫拿回去干洗。”
“不用麻烦了,”这回是叶瞬婉拒了他的好意,“是我没看路,对不起。”
任明卿松了口气,把地面收拾干净,一瘸一拐地离去。庄墨目送他隐入人群之中,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了巴掌大的笔记本。刚才任明卿被叶瞬一撞,这本笔记本从西装裤袋里掉了出来,他没发觉。
“你认识他?”田恬坐到了庄墨身边,好奇地盯着纸页,“这是什么?”
庄墨啪得一声合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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