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因为他烧得连眼睛都红红的,眼底出了细小的血点。那个时候他还叫她老婆,那个时候她还以为他们一定会结婚,那个时候有多傻啊,把所有的一切都当了真。
“谢谢,还是下次吧。”他仍旧彬彬有礼,就像是对待陌生人。
她轻松地笑,说:“那我上去了,再见。”
他没有跟她说再见,再见,不,永世不见。今天的这一面已经是纯属多余,今生今世她都不想再见到她,想必他亦如此。
她一直走到楼道里才觉得手心是潮的,背心里也是涔涔的冷汗。她抱着那袋桃子,像抱着什么宝贝,在漆黑的楼梯间里一步步摸索着朝上走,唯恐惊醒了什么似的。
原来——原来已经七年了。
她过得并不好,正如了他的意。她也并没有撒谎,不过刚刚她邀他上来的时候,心里还真有点怕他当真上来,那时候她可真不知道该如何收拾残局……当她摸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听见客厅里哗啦啦一阵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落下来。她一脚踏进黑暗里,孙志军果然已经下班回来了,不过跟往常一样,喝得烂醉。没有开灯她也能闻见他身上的酒臭烟臭,她在那里停了一停,仿佛是积蓄了一点力气,伸手摸索着开关,把灯打开了。
孙志军吐了一屋子,她把窗子打开透气,去厨房铲了煤灰来清扫秽物。本来家家户户都烧天然气了,但她跟开电梯的王大姐讨了不少煤窝煤灰,王大姐就住在车棚旁的小平房里,没有天然气,日子过得十分俭省,平常还烧蜂窝煤。她讨煤渣,就是因为孙志军每次喝醉了就吐一地。谈静很利索地收拾完屋子,然后打了一盆温水来给孙志军擦脸,毛巾刚碰到他脸上,他就一胳膊拐过来,胳膊肘正巧撞在她鼻梁上,撞得她脑袋一懵,整个人都往后一仰,倒坐在了地上。
鼻子开始流鼻血了,她随手拿起卷筒纸,揪了点纸卷成一团塞上,然后继续给孙志军擦脸,擦胳膊。温热的鼻血慢慢浸润了纸卷,她低头拧毛巾的时候,一滴一滴就落在了脸盆里,血丝化成细缕,没一会儿就散入水间,再不见了。她去换了一盆水来,这时候孙志军倒乖起来,像个大婴儿,由着她摆弄。她帮他擦洗完,又替他脱下脚上的鞋,换了毛巾替他擦脚。看他横躺在沙发上,知道自己没办法把他弄到床上去,于是从卧室拿了床毛巾被出来,给他搭上,让他好好睡。
忙完这些,刘海已经被汗濡湿,紧贴在脑门上。她拿了睡衣去洗澡,洗完澡出来再洗衣服。孙志军的牛仔裤又厚又重,只能用刷子刷,她只差又忙出一身汗,最后端着盆子去阳台晾衣服,阳台上夜风十分清凉,她忍不住就站了一会儿。
只那么一小会儿,就足够想起很多的事,人在极度疲劳和极度困顿的时候,总是会回忆自己最好最幸福的时光。这种回忆太奢侈了,她靠在纱门上,远近都是人家,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遥远的车声传来,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今天聂宇晟的出现还是打乱了她,她一直觉得自己已经心如死水了,但他为什么还要斩尽杀绝?
幸好她已经结婚了,她从来没有这样庆幸过,但内心深处有小小的惶恐声音。其实没结婚又能怎么样呢?他们相互之间的怨毒已经深刻入骨,聂宇晟说过:谈静你以为这算完了吗?早着呢,不让你身败名裂,我绝不会放过你。
身败名裂算什么,比身败名裂痛苦一千倍一万倍的她都受过来了。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最后是怎么熬过来的,幸好已经全都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她起来的时候,孙志军的酒已经醒了。他已经上班去了。她有时上早班有时上晚班,而他也是有时白班有时夜班,两个人常常见不着面,见着了也说不着话。孙志军一下班就和同事去小馆子喝酒,不喝到醉醺醺绝不会回来。起初她还劝,毕竟喝酒伤身。后来有一次她劝得久了点,他一拳头捶过来,把她端在手里的一碗醒酒汤掀翻在地上,瓷碗摔得粉碎,汤溅了一地,从那以后,她再也不劝他了。
她上班是倒一休一,今天整天都不用去店里。她收拾了一下就去菜场买菜,做了西红柿炖牛腩,还有鱼丸子。牛肉涨价涨得厉害,也顾不上了,做好了这两个菜她就装进饭盒里,本来已经拿了交通卡打算出门了,后来想了一想,又坐下来了。今天她哪里都不想去,包括陈婆婆那里。
平白无故空出一整天时间,她把家里的床单被褥什么都洗了。又把厨房瓷砖上的油烟积垢仔细清洁了一遍,最后是洗厕所。里里外外收拾过来,处处窗明几净,她才脱了橡胶手套,喝了口窗台上晾着的凉茶。喝了一会儿茶,她心神不定,又起来拿钥匙开抽屉,把藏在底板下头的存折拿出来。孙志军已经有快两年没给她一分钱了,他那点工资,喝酒打牌都不够用。家里的水电煤气,样样都得开销,她只好尽量节省。可是怎么省也省不出多少来,这么多年,存折上也就一万多块,这是她压箱底救急的钱,每隔一阵子,她就拿出来看看,只是越看就越是揪心。她吃过没钱的苦头,妈妈最后病危在医院里的时候,等着钱救命,可是她一点儿办法也想不出来。从那时候起她就落下了心病,每隔几天,总要
喜欢爱你是最好的时光(上部)请大家收藏:(m.520dus.com),520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