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了,我想在儋罗多留几日,然后前往新罗.....”
“闻人小姐,这是来辞行的?”谢良玉打断,她垂眸看着闻人贞,那双眼睛显得狭长锐利,“你大可留封书信,一走了之。亲自告知,真是抬举良玉。”
自察觉谢良玉对自己真动了心思,闻人贞一直避着她。倒不是畏惧这感情,而是恐怕日后纠缠不清。决定辞行,也是想着当断则断。
闻人贞听她口气不悦,思量着说清也好,便跨过门栏走进房中。门吱呀一声关上,她方要回头对谢良玉说话,腰肢被人一揽,身体后倾,落入谢良玉怀中。
“谢将军,这是本性难改?”闻人贞任由她环着自己,脸上沉静不变。
软玉入怀,清香扑鼻。似兰香,又似墨香。谢良玉沉醉的轻嗅,只当听不出她话中刺,伏在她耳边低语:“我只是弄不明白,你在想什么。我自知当初极为失礼,你却欣然接受邀请。为什么如今我以礼相待,你却要离开?”
这样贴近的距离,让闻人贞极为不适。谢良玉湿漉的头发蹭到她的脸颊,她不由的皱起眉头,露出不悦之色。
她一贯与人疏远,就是父母双亲,也鲜少这样亲昵。即便张月鹿,两人互相信任依赖,也极少有肢体接触。闻人贞敛眉侧开头,伸手去掰谢良玉的手。
“回答我。”谢良玉感受到她身体的僵硬,她留恋指尖柔软的触感,鼻息呼吸的幽香。而理智又让她恪守礼节,立即松手。
桌上放着一盏白釉莲瓣烛灯,烛光映照半室。如今已经入夏,飞蛾飞虫饶人火舌起舞,不要命的往上撞。
“谢将军。”闻人贞看着那微微摇曳的烛火,突然问,“你看,这飞蛾扑火,可愚蠢?”
谢良玉不解,看向那烛灯。见烛灯座下已落下些虫豸的残尸,但仍然有飞虫前赴后继。好似前方不是焚烧吞噬的火焰,而是甘美的蜜浆。
“飞蛾扑火,自是可笑。”谢良玉看着一只飞蛾撞上火焰,颤抖挣扎,不过一瞬,便跌落在灯下的黑暗中。“但这些飞虫,犹如蜉蝣,朝生暮死。不死在此处,也死在别处。倒不如挑个自己喜欢的。”
闻人贞了然的浅笑。这话,旁人说来,总有几分置身事外的超脱。而谢良玉说出口,却是真真切切,皆是肺腑之意。
“与谢将军而已,这世间的人和事,无不如此吧。”
谢良玉一怔,闻人贞乘机扳开她的手,到桌前拿起白釉莲瓣烛灯。慢慢走回,抬手将灯举到她面前。
烛光映在谢良玉的脸上,显得她五官更加深邃。闻人贞抬着头,仔细打量着她。直到那烛火晃的谢良玉眼睛发花,她才将它放下。
“谢良玉。”闻人贞第一次直呼其名。
“有人告诉过我,飞蛾扑火。并非它视死如归,或是喜欢火焰。不过是因为飞蛾之类,皆是依靠日、月、星光指引。火焰灯光,不过是它的意外。”
闻人贞目光从白釉莲瓣烛灯移开,掀起眼帘看向她:“喜欢女子,与你而言。不过是一次飞蛾扑火。而我,恰恰是这盏白釉烛灯而已。既如此,我何必耿耿于怀。”
谢良玉张口欲否决,却不知道如何解释。她握拳透掌,紧抿嘴角。过了片刻,才从牙齿缝中透出几个字:“我,现在是真的喜欢你。”
闻人贞低头看着桌面飞蛾的尸体,烧得半焦,翅膀还在微微颤抖。
“我知道,所以我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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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良玉幼时喜书,那些诗词歌赋,读来口齿留香。喜欢听琴,家中蓄养的歌姬,手指轻抚,妙音悦耳。喜欢长安城,那么大,那么热闹。喜欢太尉府,祖父母爹娘宠爱她,兄长怜惜她。喜欢公主表妹,她们年纪相仿,小表妹总爱与她玩耍。也喜欢太和城,喜欢滇王宫......
后来兵法韬略取代诗词歌赋,琴声歌乐变成锋鸣箭响,谢家嫡女的虎口掌心堆起硬茧,熏香也遮掩不了血腥味。
举头见日,不见长安。
低头思人,只见孤坟。
祖父曾告诉她,足够强大,才能握住喜欢的东西。等谢良玉慢慢长大才明白,走向强大的路上,喜欢的已经失的差不多了。
她也不再喜欢什么,不喜欢就不会失去。
所以当营州反叛的消息传来,谢良玉身子一晃,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是不是因为自己喜欢营州。
松谟、营州、建安州三城为东北疆域第一防线,三地成ㄑ状。松谟,建安州在两端,营州在中间,互成犄角。营州城是一颗要钉入靺鞨心脏的钉子。失去营州城,就失去东北千里之地,振威军十年之功!
幽州蓟州平洲三城是第二防线,后面便是尚国千里沃土。营州离蓟州六百里,营州离幽州八百里,靺鞨铁骑奔袭两三天,便可兵临城下。
凌霄见她面色凝重,沉吟不语,急忙低声道:“少将军,此事郡主可与你提过?”他怀疑此事在云滇公主计划之中,又觉得损失太大,难以置信。
“不曾。”谢良玉极目远眺,心道母亲只说诈败,营州之事,实在意外。此刻振威军与靺韍会战于辽水,要是前后夹击...那!
凌霄闻言,心口大石落下,略一思索:“新罗与儋罗两地兵马,有六千余人,我们......”
“不!来回儋罗,顺风也要十天之久。一旦李尽忠站稳营州,和靺鞨人狼狈为奸,前后夹击。松谟、建安州也必定危在旦夕。”谢良玉冷凝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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