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马儿脚程慢,而是路上灾民太多,马儿走走停停,反而倒不如走路来的快。
在此之前,苏七七拦住一家急急忙慌赶路的牛车,问赶车的男人道:“大叔,不知道你们这是去哪儿啊?”
男人打量着苏七七,看她并不像是坏人,于是也就说了实话,道:“小哥你是不知道,这大周王朝是要变天了,那天杀的乱臣贼子傅明胤,已经快要打到皇宫了,此时正在跟皇太后谈判呢。”
苏七七听着这位中年男人的话,一时间想不明白,大周改朝换代跟远在南方的蜀国有什么关系?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穿过人群赶快到州府,完全没有注意到此时骑在马上的傅昭凌,在听到“傅明胤”三个字的时候,眸子里总算闪过一丝喜色。
“可是大叔,这大周要换天子,跟我们好像没啥关系啊,你这是要去哪里啊?”苏七七问道。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那中年男人满脸得意,似乎是终于有机会可以发表自己的长篇大论一般:“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傅明胤武将出身,必然主张武力征战天下,此时大蜀跟大周比邻而居,若是傅明胤当了皇帝,那么他为了树立威信,率先攻打的便是蜀国。而我们县距离蜀国那么近,指定是首当其冲的。”
苏七七忍不住笑出来:“未必吧,大叔你们未免太过杞人忧天了,新君若是上位,最先做的就是稳固朝政,若是擅自发病只会损耗国力,所以,若是站在一位明君的角度,是万万不能发动战事的。”苏七七忽然觉得哪里不太对,忽然道:“不是吧大叔,照你的意思,傅明胤真的会在根基不稳的情况下打仗?”
中年男人嘿嘿一笑:“你觉得呢?站在一个将军的角度,唯一能证明自己的便是发动战事攻城略地,来向百姓们证明,自己手中的刀剑可以掌控所有人的性命。”
苏七七看他说的一板一眼的,一时间觉得有些好笑,问道:“大叔,您都是打哪儿听来的这些道理啊,我没读过几天书,却是什么都不懂。”
“现在念书管个啥用啊,这仗一打书也会全被烧了,连命都保不住还读啥书?”男人看了眼车上的妇孺,冷哼了一声,侃侃而谈:“等我这儿子长大了,我要让他从军去,当书生就是被砍的命,还不如拿着长枪利刀来的好使。”
苏七七连忙点头应是,现在而言,从军确实比当状元来钱来的要快。
这时候,他车上的女人说话了,一开口就是尖利的一声叫喊:“我说你这说啥呢?还不快走,一天天的就知道瞎吹,还不是跟那狗屁不通的说书先生学的!还不走?你要看着我们娘儿俩死在这里么?”
男人赶忙收起了自己侃侃而谈的笑意,立即紧张起来,对苏七七行了个拱手礼道:“小哥,我走了啊,你们若是想进县府赶快进,若是时间晚了怕是来不及了。我们后会有期,逃难去也。”
苏七七点了下头,牵着自己的马和傅昭凌的马,在人群中艰难的向前走着,等快到了州府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只能又要先去客栈安顿下来。
这次总算有两间隔开的房间了,而且是一上一下的两间上方,苏七七在楼上,傅昭凌在楼下,苏七七的位置极好,打开窗户便能看到街道的大半部分,苏七七给送茶水的店小二赏了五个铜板,而傅昭凌也提前打赏些许银钱,这伺候的店小二便格外殷勤,将睦州府的情况都大体的告诉了苏七七。
第二日,苏七七来到州大牢前,将所有的孝敬递了上去,一层层的克扣下来,最后并没有得到回复,反而是第二天得到一句敷衍的话:“苏丰是朝廷一号要犯,任何人不得随意探视,况且能来州府县衙的没有一个是清白的!苏兄弟你就看开点儿吧,怕是凶多吉少了……。”
苏七七愣了愣,一时不知道作何反应,倒是傅昭凌连忙拱手行礼,顺手将自己的银子掏出来递上去,赔笑道:“那是自然,多谢大哥劝慰,若是有什么消息,还请您这边及时告知,这是碎银子六十两,大哥您先收下买酒喝,若是能救出我们两兄弟的大哥,将来还必有重谢。”
那两名差役一看有银子可以收,立马笑出了满脸褶子,连忙道:“这位兄弟也请放心,大家都是自家人,你们的事就是我们两兄弟的事。”
由于风吹日晒所以差役们的皮肤比较黑,这么一笑,黑不拉几的脸上一双白牙齿,让人见之难忘,倒是平添了几分乐趣,可苏七七却是笑不出来的,如今苏丰身为朝廷要犯,连探监都不让进,怕是事情有些麻烦。
看来若是想救苏丰,只能从那个州令大人那里下手了。
43、府令公子...
要说起这睦州府的府令,名叫周胜载,此人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状元郎坐到如今这个位子,可谓是一路顺风顺水,平步青云,这与他本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
最起码当初跟他一届的官员中,但凡是同是草根出身的,没有几个能有他如今这般成绩的,原因无非有两点,第一,此人懂得溜须拍马。第二,他在为官上的确很有两把刷子,是有真本事的。
眼红周胜载的人大有人在,只是他们要么没有他溜须拍马的本事,要么就没有他会办差,也只能干瞪眼,除了羡慕嫉妒恨也就没别的了。
就在十年前,周胜载刚被调过来担任州府府令一职的时候,可是门庭若市,所有大大小小的地方官都在巴结着这位空降的二品大员,送礼的送礼,送女人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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