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这小子溜得真快啊!”
警车刚刚驶离医院的大门,疯子就带着两个小弟冲了过来,只是等他们来到水果摊前的时候才发现,秦风已经消失在了医院的人群之。
“疯子哥,怎么办?”
一个小弟紧紧握着怀的钢管,说道:“要不咱们冲进去吧?就医院那几个保安,根本就不敢拦着的!”
这两个小弟和大黑并没有直接关系,而是疯子另外找的人,疯子给这俩小弟许诺,只要帮他教训个人,每人就有两千块钱的酬劳。
九八年那会,即使单位效益不错,一个月也就是千把百块钱的工资,两千块钱等于是好单位两个月的工资了,那两人都恨不得马上打断秦风的手脚,拿着那笔钱去吃喝一顿。
“你他娘的长得猪脑子啊?”
没有追上秦风,疯子也是一脸的懊恼,听到小弟的话后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扇在了对方的头上,骂道:“医院那么大,去哪里找人啊?还有,保安是摆设,那警务室可不是摆设,你小子想死我还没活够呢……”
跟着大黑哥混了两年,疯子别的没学到,和警察打交道却是有足够的经验,现在不同以往了,只有先保护好自己,才能去享受金钱带来的美好生活。
“疯子哥,那怎么办呢?咱们要守到什么时候?”
好吃懒做,是对混混们的生活最好的诠释。每天都折腾到半夜两三点钟才睡觉,今儿一大早就守在了医院门口,的确有点难为他们了。
“妈的,哪来的那么多废话?一点职业精神都没有!”
对这次没能干掉秦风远走高飞,疯子也是生了一肚子的气,狠狠的瞪了一眼手下的小弟,说道:“回去蹲着,那小子有时候一天出来好几次,还怕逮不到他?”
往医院里面看了看。秦风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住院部里了,疯子只能悻悻的带着两个小弟回到了大树下面,靠着看女人打发起了时间——
“还真被盯上了,,就那么一点屁大的事情,又没留后遗症。姓周的这是要赶尽杀绝?”
秦风进入住院部之后,并没有直接上楼,而是躲在了一块反光玻璃的后面,观察起追到医院门口那几个人的举动来。
从几人走路的姿态和右手插在怀里的样子,秦风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这几人都带着家伙。至于是刀子还是别的什么东西,那就无法知晓的。
但秦风知道的是。那些人既然带着家伙来的,事情恐怕就不能善了,最少也是要打断自己的胳膊或者是腿,这让秦风心里,升腾起一股怒火,对方有些欺人太甚了。
秦风上大学还不到一个月,同时也是第一次来京城。除了周逸宸之外,根本就没有别的仇家。他用屁股都能想得到这几个人是谁派来的。
秦风一向都认为,自己是个讲道理并且很明白事理的人。
在火车站是秦风先出手对方周逸宸的,所以周逸宸在军训的时候动了手脚,想打断他一条胳膊,秦风同学很自觉的配合了,自己将胳膊给卸了下来。
按照道上的规矩,这算是秦风服了软,事情就应该过去了,但周逸宸居然不依不饶的还找人想要对付他,这就是坏了规矩了。
当然,秦风知道,那个纨绔子弟根本就不懂的什么叫做规矩,好坏全凭自己的心思,秦风感觉自己很有义务,让周逸宸明白什么叫做光脚不怕穿鞋的!
“不过是几个小混混,看来周逸宸也只能想到这样的办法……”
看着三个人心有不甘的离开了医院大门,秦风在心里琢磨了起来,像京大这种国家最高学府,周逸宸应该不至于一手遮天太过猖獗的。
出动这些小混混来对付自己,事后恐怕就是用钱来摆平,只要将这些人收拾服帖了,周逸宸一时半会怕是拿自己没什么办法。
想到这里,秦风脸上露出了冷笑,拎着几大袋子水果上了楼,先拿了橙子到护士值班室后,借了里面的电话用了一下,这才回到了病房。
“秦风,没看出来,你小子还真有钱啊?”
过了大概半个多小时,莘南一头大汗的推开了病房的门,将一个小巧的爱立信翻盖手机递给了秦风,一脸羡慕的说道:“我看这款机子好久了,一直都没舍得买,没想到你居然有一个,怎么没见你拿出来用过啊?”
莘南倒是也有一部移动电话,不过是那种摩托罗拉的二代手机,虽然比一代的大砖头块小了许多,但还是一副砖头模样,平时带着很不方便。
至于秦风这部电话,则是今年的最新款,比烟盒还要小一点,谁要是拿着这种电话出去,走在马路上的回头率,绝对要高过当今最出名的明星。
要知道,九八年这会,可还是拷机盛行的年代,大屏幕带的汉显bb机,才是普通人所追求的,至于移动电话,仍然是少数人使用的专利。
秦风这部电话是别人送给胡保国,胡保国顺手扔给秦风的。
秦风为人一向低调,除了到了学校第一天出去办了张卡之后,就没将手机拿出来过,所以如果不是秦风告诉莘南,莘南也不知道在秦风包里还有这么个手机。
“南哥,这玩意是长辈给的,我不是觉得在大学用手机不好,一直都没拿出来嘛。”秦风笑着将电话开了机,由于手机一直都处在关机状态,电池还是满满的。
“知道招摇就好,你平时上课可千万不要开机啊……”
莘南点了点头。交代道:“要是被一些脾气古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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