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就等着雷霆与勇士的比赛。我特想看一下杜、威二少的血拼。结局很无耐,勇士狂胜雷霆26分。在以前,我喜欢雷霆三少,打心底的喜欢。自从杜少离了雷霆,我讨厌他了。
当杜少加盟勇士后,世界震动了。我曾因此写过一篇文章。在那篇文章里,我直言不讳的告诉读者:人应有气节。若谈天赋与技术,我佩服杜兰特。若论做事的行径,我瞧不起他。沒人阻止你改换门庭,但至少就象麦蒂说的:你不该投靠勇士。刚刚被人家打趴下,起来后就加入了人家的站队。这与摇尾乞怜的哈巴狗有何差异!有才不见得就被人尊重,沒骨气一定不会被人尊重。汪精卫起初也是先驱、名人吧,何以会遣臭后世呢?
今天一位解说员说的很荒唐。他说:“人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与自由,所以杜兰特沒错。”他这句前半句是对的,后半句却不着调了。以他这逻辑,西门庆勾引潘金莲也沒错;贪污几个亿也沒错;基地组织在叙伊边境建国杀人也沒错!哈哈,他们只不过做了自己想干的事而矣已。赛后,看到一标题“杜兰特39分弑旧主”。不知那位主持人知道“弑”的含义吗?这位解说员说的话与我高中时那位老师说的那句,“你这个人不坏。就你干的这件事不行。”有一拼。二人都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老油条。
俗话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早时有人称杜兰特是“千年老二“,我还为他叫屈。现在看来,杜兰特骨孑里就是追随的劣性。勇士谁的队?地球人都知道是库里的队。即使杜兰特再好,能改变这一切吗?“千年老二“,太准确了!
有一群人在打架。一边是杜兰特领了几个壮汉。一边是韦斯布鲁克领了几个孩子。结局是在预料之中的。可勇士的主力在垃圾时间仍尽力追杀就有失厚道了。看着杜兰特张手投进三分球的欢快劲,我感到特不爽,竟打心底犯起一股寒意。八年啊!从出道,整整八年,那可是他的球队呀!自己如砍瓜切菜般揉躏自己曾享有的东西就会这么快意吗?
是的,许多人都在说:这就是现实,忠诚只是人们的梦。可科比、邓肯为何会被球迷顶礼膜拜呢?忠诚应占很大因素吧。
我不喜欢背叛!我想信大多数人也憎恶背叛。纵使你有惊世骇俗的能力,不忠诚,也只能沦为人们的笑柄。
吕布,应是三国演义中最英武的人吧?跨下赤兔马,手中方天戟,独自一人大战刘关张,看起来何等英武。杜兰特在球场的能耐与吕布应有一拼吧?不知张飞若在,是不是也会骂杜少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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