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以后她说话还是要注意一些为好。
她想到此,对自己的行为言语谨慎了一些。
安觅月话锋一转道:“不过我觉得有真爱,或许你不经意间遇到某个人将来你可能就会跟他有牵扯不清的关系,其实一个人想要被爱,她得变得优秀啊,有自己的闪光点,这样就能被人很容易地注意到,吸引异性喜欢你,迷恋你,就像是现在的绯胭姐姐你,虽然还是一样的脸吧,但总感觉哪里不一样了,变得特别地迷人,你往那一站,其他的人都自卑地不敢与你站一起,就怕被对比到尘埃里。”
这话题就扯得有些远了,她意识到,改了口道:“绯胭姐姐你太坏了,故意扯远话题,还是谈一谈花魁的事情吧,我好想去看看这个叫做万媚儿的花魁长得到底有多美,咱们就去看看吧,求求你了绯胭姐姐,绯胭姐姐你最好了。”
她双手合一,眼睛不住地眨眼睛卖萌。
方绯胭一本正经地回答她:“你刚才不是想要万媚儿选择了谁吗?不就是那个叫做黄卓的年轻人?既然已经知道,何必还要亲身去看浪费时间呢?”
“……”安觅月。
她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她讪讪一笑:“听说毕竟是听说,从古至今关于才子佳人的大多事情都是一则美谈,看那些话本的时候觉得今天惊天地泣鬼神,常常感动地无以复加,更何况这是现实中发生的呢?反正天色还早,瞧一瞧也不妨事。就算你不想看花魁,看才子,也可以看看风景啊,听说清平河那边的风景都挺美的。”
她为了劝说方绯胭去使出了十八般武艺,嘴皮子都快说破了。
方绯胭打断她的长篇大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你是对刚才那位公子感兴趣吧?”
安觅月神情一怔,笑了起来:“哪有,绯胭姐姐以后不要再说这种开玩笑的话了,害得有人误以为真就不好了。”
方绯胭不再说话。
有些话你说了等于没说,还不如不说。
安觅月将自己的神色掩饰地很好,但是方绯胭还是从中注意到了几点令人不得不怀疑的端倪。
安觅月对七皇子有兴趣,并且是很大的兴趣。
说是喜欢嘛?可能有一点,但绝对谈不上多么地喜欢。
也不是一见钟情,她对七皇子更多的是一种猎人看待自己猎物的眼神。
那是一种为擒获自己猎物而产生的一种兴趣和野心。
安觅月心中怕是也甘做一个世子小妾,一辈子待在王府后院之中吧。
她的野心虽然表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却在她的不经意间的眼神中闪现过。
她不甘于平庸,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这个社会中的实际地位和价值,自觉和他人不同,她会做出非同寻常的大事来。
有时候适当的自恋是可以促进进步的,但是过度的自恋就无药可救,带来相反的作用。
“那便去吧。”方绯胭对安觅月无感,但是对她的纠缠却是有些受不住。
她不怕别人麻烦她,就怕有人死命地纠缠,气死人不偿命。
“绯胭姐姐你太好了,太明智了,么一个,”她喜滋滋地朝方绯胭做了一个飞吻,拉开车帘向外面的车夫道:“转去清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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