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被她缠得没法,只好说:“其实我给打电话那人是中医院的清洁工,我答应了陪他睡觉他才答应帮我问问看能不能转院的。”
……
三个小时后,江辰带着救护车呼啸到了我面前,三年不见,我却连抬头好好看他都不敢,只是一个劲盯着他外大褂的口袋插的那只大概很贵的钢笔,想着不知道他学会写医生字了没。
念大学时,我一直很替江辰操心,生怕他那一手漂亮的小楷以后在医生界难以立足。为了让他练就一手即使开错药单也可以逃避责任的字,我曾经逼着他临摹我的字,很遗憾的是最终他还是未能学得我笔迹的真髓。
出院手续入院手续江辰全部一个人操办了,我和我妈闲得慌,就一人一个苹果蹲在医院门口唠嗑。
妈说:“小伙子不愧是我看着长大的,真不错呀。”
我对于她将小伙子不错这事归功于是她看着长大的无耻行径,表示不齿。
她又说:“这么好的货色,你当年怎么就错过了?明明就快成了的啊。”
我咔一声咬一口苹果:“爸一人在救护车里无聊呢,你去吃苹果给他看吧。”
妈长叹一声,颠颠往车上跑,边跑边嚷嚷:“老头子,你女儿让我来吃苹果给你看了。”
江辰拿着大大小小的单据出来时正巧看到这一幕,笑着睨我:“你可真够孝顺的。”
我仰头看他,他在我面前半俯着身子低头看我,低垂的发梢在晨光中泛着柔柔的光,他驾轻就熟地对着我笑,左颊挤出一个深深的酒窝,仿佛我们昨天才一起吃饭看电影。
我撇开了眼,这是个万恶的酒窝,当年我那颗小芳心,就是醉倒在这个酒窝里的。虽然现在回想只觉得我就是被他脸上这个屁大的坑给坑了。
自我有记忆以来,江辰的存在就跟巷口那根电线杆一样理所当然。他住我家对面楼,镇长的儿子,班长,长得好,弹钢琴,写毛笔字,成绩好,讲一口好听的普通话。
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
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初二升初三的暑假,考完试后我们班瞒着老师偷偷组织了野炊,野炊中我和江辰被分配去洗番薯,班里四十个人,买了四十四个番薯,江辰把零头四给洗了,然后就在一旁打水漂儿玩。
我蹲在湖边强压着怒火洗番薯,就在我越洗越火大时,一块小石片咚地落在我跟前溅了我一脸水花。我一抬头,江辰却是若无其事的样子,手起石落地在水面上削出一个漂亮的四连跳,水面上连着擦起大小不一的涟漪,相撞着荡开。
按理说我应该骂他;泼他水;把他脑袋按水里;或者把他推进湖里淹死。
但我都没有,我只是活生生看傻。
微风掀动着他略宽大的白色校服,阳光在他睫毛与发梢跳跃出金黄光圈,微扬的嘴角在左颊抿出一个得意的酒窝。
时间与空间凝固,只剩了我的心跳砰砰砰。
第二章
暑假之后便步入忙碌的初三,我这人向来以大事为重,儿女情长什么的,也就抛一边了,加上当时热播流星花园,我就改迷道明寺去了。
让我确定坚决要花痴江辰的人生目标是半年后的事了,模拟考前一晚,我在我妈“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丢三落四的猪头女儿”的打骂声中匆匆赶往学友书店去买第二天模拟题涂卡要用的2b铅笔。
学友书店虽说号称书店,但卖的东西很杂,上至书、文具,下至贴纸玩具,总之学生间流行什么它就卖什么。后来在外面混得多了,我发现“学友”二字是全国大小非连锁文具店和书店都爱用的名字,也不知是这名字实在让广大学生们感觉如同朋友般的亲切,还是大伙儿都懒得想名字。但若我哪日我决定了回馈社会,我也想开个学友,表面卖书卖文具,其实是学生缴费交友中心,专门卖女学生,若有特殊需求,也高价贩卖男学生。
我进了学友,抓了一把2b铅笔,当时电脑改卷刚兴起,我觉得2b铅笔在不久的未来会涨价,我得囤货,而事实证明,铅笔虽然涨了一毛钱,但出了不少涂卡专用铅笔,当大家在用自动铅笔款的涂卡铅笔时,我依然可怜兮兮地用着刀削铅笔,先知都是寂寞的。
而我握了一把铅笔准备付钱时江辰从门口进来了,大概是出于青春期诡异的偷窥心理,我下意识就从书架上抽了本书,挡着脸偷瞄。
江辰进门直奔柜台,老板娘见了他,笑眯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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