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性这样讲到自己对婚外恋的看法:“我现在觉得我们俩能白头偕老,但我不知会不会碰上一个让我糊涂(指迷上)的人。但是即使到了那时,我也不会伤害他。”
一位对丈夫没有感情因而有婚外恋的女性这样说:“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这样一句话:人因为幸福才受束缚,既然没有真情,又何必束缚我自己呢?”
有人还引经据典为自己的婚外恋辩护:“我记得在哪里看到,鲁迅说过,烈女、贞女、守寡是对女人的蹂躏。”
有的女人希望丈夫有婚外恋,以便和他离婚。一位女性感到自己的丈夫不是一心对自己好,想离婚,她说:“现在我要和他分手,显得不负责任似的,也怕对孩子有不利影响。如果他有了外遇我倒好办些,那样我就可以和他一刀两断了。”
有一对夫妇,妻子刚强丈夫孱弱,妻子这样说:“我对他绝对放心。我告诉他,如果你能找到一个好女孩,我一定不反对。他说,我哪能对不起你埃”调查中还发现过夫妻双方都有婚外恋的情况,有的显然出于报复心理:“我们好不容易调到了一起之后,他告诉我爱上别人了。后来我们就分居了。那时我和一个男孩好,但没有性关系;他也和一个女孩好。我为这事和他开过玩笑,他说他是跟我那个男友学的。”
另一女性也这样讲到她对付丈夫婚外恋的方针:“他要是真的去搞女人,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离开他,一个是我也到外面搞。”
“我的情人原来和我约好,我要交别的朋友他不管,可是后来他对我说,他本来不懂得妒忌,跟我好了之后懂得妒忌了。不知他是不是在和我说漂亮话。”
在80年代未的一项北京市随机抽样调查中,我发现婚外恋的比例极低(6。4%,见李银河,第164页)。我想,这一结果很可能受到问卷调查这种方法的影响——如前所述,用这种方法调查敏感问题很难得到准确的结果。在这次深入访谈中则可得到这样的感觉:婚外恋在人们的行为中不只是这样小的一个比例。
美国40年代金赛的调查表明,有50%的男性和26%的女性至少经历过一次婚外性行为;这个比例在不断上升;有较新的研究表明,有三分之二的男性和二分之一的女性曾经经历过一次以上的婚外性行为。男性婚外性关系的三分之一和女性婚外性关系的二分之一属于有感qíng_sè彩的婚外性关系。(哈斯等,第224,226页)在对待婚外恋的态度上,大多数人持有相当严厉的否定态度,根据笔者在1989年的调查,北京随机样本中,有82。4%的人不赞成婚外恋;更有93。1%的人反对婚外性关系。对女性的婚外恋比对男性的婚外恋态度更为严厉。(李银河,第163页)不少中国人以为西方人对婚外恋满不在乎,其实不然。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75%的人明确认为婚外性关系是错误的;91%的人认为婚姻的忠贞是重要或极为重要的,不能容忍对方的婚外性行为,一旦发现,就意味着婚姻的终止。(哈斯等,第227页)从此次调查中人们对婚外恋的看法可以看出,不少女性对婚外恋的态度并不特别严厉。这可能与样本中的女性比一般人教育程度偏高有关。
由于婚外恋主要涉及的是夫妻的感情问题,所以尽管它对夫妻关系绝对是一种伤害,但毕竟同有伤害对象的犯罪如r体伤害、偷盗抢劫一类不同,好像双方都有一些责任:搞婚外恋的一方固然难脱罪责,被伤害的一方也井非完全无辜——没有能够吸引住对方的全部感情。这样说似乎对受伤害的一方有欠公允,但是在感情的问题上,情况就是如此复杂,感情的归属不像财产的归属那样确定无疑,对感情伤害的规范与处罚因此也不能像对财产伤害一样。有些被婚外恋伤害过的女性甚至会持有对男方的婚外恋“可以理解,只要感情到了那一步”这样的观点,就是证明。
第二十三章 离婚
在被访离婚女性的叙述中,包括离婚的原因、过程,离婚为当事人造成的心理压力,离婚对子女的影响,离婚后与异性的关系,等等。离婚过程中一个在中国具有特殊重要性的问题是住房问题,这在其他社会中很少见到。
离婚原因有的离婚是男方地位变化造成的,陈世美的故事仍有现代版本,一位离婚女性给我讲了他和丈夫21年的婚姻和痛苦的离婚。结婚时,她是干部身分,他是工人,她一次次利用自己娘家的社会关系帮助他改变了社会地位,使他也进入了干部行列,进入文化单位,成为一名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可他竟然在她为他做了这一切之后提出了离婚。她说:“是他去法院提的离婚。我在家收到了法院的通知书。没多久,第二份传票又到了。我当时的反应很怪,我跑厕所去大便。嘴唇白白的,人像傻了一样。这个男人真是良心丧荆”她问我要不要看看她前夫长什么样,我同意。我以为她去拿照片,她却拿来一个墩布。她用墩布擦湿了房间中间的一片水泥地面,那上面刻着一个套着绞索的秃顶男人头像,看去刀法娴熟——她是一位学过雕塑的画家。她用这种方法来抒发心中的愤懑。
一位再婚后又离婚的妇女说:“婚后一开始还不错,那时他有外债,他两个孩子都小,还要养两个老人。那时我们厂效益不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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