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时的要确定一下她还在身边。
“哦,来了!”闻人若立即转身跟上唐天荣的步伐,思忖着自己太过神经。如果是t市说不定还真能遇上自己认识的人,但是这里是深圳,她怎么可能会有认识的人呢。
如果闻人若晚一秒转身,也许她就能看到那个男人的相貌。他薄唇挺鼻,剑眉飞扬,上身白色的衬衫配着一条蓝色的真丝领带,西装外套被挽在臂弯里,手里拎着一个黑色公文包,一身的风尘仆仆却不失风仪。
但也是因为这一秒,在行李车开过之后,她的背影被全数摄入了男人的视线中。一道锐利的视线紧紧盯着她转身离去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机场出口的旋转门中。
“看什么呢?不是见到美女就走不动了吧?”女人伸出涂满丹蔻的手指,拨了下颈后的大波浪。她顺着男人的目光看过去,在看到弟弟的视线落在一身羽绒服上,“切”了一声说道:“品位大跌嘛,企鹅似地有什么好看的。要不要姐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女人风情万种的手臂攀上男人的肩膀,一只脚尖点地,把身体的重心倚在他身上。
“你品位倒是高!可惜人家彦大哥瞧不上你。”男人哂笑着反击道。他挽了挽臂弯中的西装,大步朝着出口走去。
“喂!庄毅!”女人失去了重心一个趔趄差点跌掉,生气地跺了下脚,朝着男人的背影喊道:“你是什么弟弟啊,不帮我就算了,还要落井下石!小心我到老爸那里告你的状!”
“无所谓!”庄毅头也不回的说道,匆匆朝着“羽绒服”消失的方向追去。
庄毅赶到门口时,来接唐天荣和闻人若的车子正好到了,他刚好能看到闻人若坐进车子时的侧脸。她穿了一件款式简单的白色羽绒服,及肩的长发扎成了一个马尾,看上去清爽而乖巧。因为气温的缘故,她脸上像是扑了一层淡淡的胭脂,更增添了一丝女人的柔美。
她身边的男人成熟稳重,一身得体的着装举头投足间显出不凡的品味。他面带笑容的打开车门,体贴的把手背垫在车门顶部,保护着她坐进了车里。
庄毅目送着他们的车子绝尘而去,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心里却是翻江倒海般的涌动着。他曾设想过他们再次相遇的情景,也许是个同学聚会,也许是个某个婚礼现场。闻人若是会愤恨的甩他一巴掌,还是会冷言冷语的讽刺他几句,他都曾想过。
时隔七年,仅管他们彼此已经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但是他仍然想对她说声抱歉。为了年少轻狂时所犯下的错误。
庄毅十八岁那年,父亲因为在生意上惹了些麻烦,逼不得已他被送去外地的外婆家借读高中。从小跟着爷爷奶奶在北京长大的庄毅来到这个镇办高中后,因为其出众的外貌,爽朗的性格,很快就受到了同学的追捧。几乎每天他都能收到女孩子偷偷塞进他课桌里的情书。
在那个年代的小镇里,女学生们还不知道什么叫时尚,没穿过超短裙长筒袜,没见过粉底液睫毛膏,一天到晚都是裹着一身蓝底白纹的校服,看了都叫人腻味。
那个时候的闻人若头发还没有这么长,短短的一撮小辫子扎在脑后,走路的时候一翘一翘的,惹得男学生都想上去揪一把。但是他们都不敢,因为她是这个学校成绩最好的女生,门门功课都是第一名,带着老花眼镜的校长曾经自豪的说,他们这一届可能会诞生学校历史上第一个考取清华北大的学生。全校师生都知道,校长说的这个学生便是闻人若。
在那个成绩代表一切的镇办高中里,没有任何男生有那个自信去招惹老师心目中最佳学生的她。
可是,他有!
在众多男生的起哄中,他趴到她的窗口,撑着下巴和她搭话。他看到她脸“唰”的一下红了,红得就像是花圃里随风飘摇的枫叶。她低着脑袋看都不敢看他,两只手紧紧的抓着一张试卷,因为紧张试卷的边缘被她抓出一道裂痕来。他就知道自己的魅力是这个学校任何女孩子都挡不住的,心中越发得意起来。
他向她借了一本英文课本,这个借口实在很烂。不过,谁又在乎呢?他翻着写满了注释的英语书。平整的页面,隽秀的字体,就和她的人一样,一本正经而索然无味。
那本英语书被他当做初战告捷的战利品,在他们班全体男生手里轮番炫耀一番后,被抛进了垃圾桶。众多女生倾慕的目光中,他笑着和她说:“我请你吃饭吧?谢谢你借我英文课本。”阳光下,他的笑容耀眼而迷人。
就像他预料的那样,单纯傻气的姑娘很快拜倒在他的裤腿之下。这对庄毅而言,根本谈不上是个有挑战的赌注。
她的家境似乎不是很好,他甚至没有见她穿过校服以外的衣服。学校的校服是最老土的那种设计,蓝色打底,肩膀以上是白色的布料。她总是把衣服洗的很干净,白色的布料在阳光下似乎能发出耀人的光芒。
他喜欢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淡淡的肥皂味夹着少女隐隐的体香,让他有一瞬间的迷醉。每当这时,她都吓得赶紧推开他的头,好像他头上带了电流似地,两只点漆的黑瞳左右观望。见到周围没有其他人,才扶着胸口嘘了一口气。
胆小鬼!他不满的嘟囔道。拍了拍裤腿上沾着草屑,他站起身子,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仍然坐在草地上的女孩把头仰到最大的角度,正面耀眼的阳光让她眯起了眼睛。
她其实是个挺耐看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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