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第一个死者晓凡……”金鹏说,“她并没有被剖腹。”
“是啊……这是为什么呢?”赵苏漾喃喃道,习惯性地看向岑戈。
“凶手的dna信息没有保存在我们系统内部信息库中,说明他以前没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在作案之前,他是个生手。一个生手忽然变成连环杀人案犯,必定需要一个自身生理和心理适应的过程,所以头一两次犯罪必定是不稳定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异常和纰漏。如果让他继续犯罪,手段就趋于稳定,甚至能用鲜明的特征表明自己的身份,类似‘专属签名’。”岑戈从容地说,旁征博引,“十年前,青州出现专杀失足妇女的凶犯徐某,割去她们的耳朵是其每次犯罪后必做的事,但在头两次作案中,他仅划伤了受害女子的面部和唇部;着名的‘血手印系列凶杀案’的凶手欧某作案后会用死者的手沾血印在墙面,挑衅侦查探员,然而杀死第一个人时,墙上的血手印是他自己的,这也成为后来定罪的铁证。这种类似签名的行为反应了凶手内心潜在的反社会心理,这种人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容易被人忽视或者不被认可,相信这几起案子的凶手也是这类人。”
“反社会心理,现实生活中被人忽视或不被肯定……”金鹏重复这几个关键词。
“这种忽视和不被肯定绝对和婴儿息息相关。”赵苏漾笃定道。
“绕了一圈,还不是生不出孩子!”金鹏笑道,“越得不到什么,越要毁灭什么。被前任伤害的就专杀跟前任长相穿着相似的,被人欺负的就欺负比自己更弱的来获得凌弱感——那些变态都是这种逻辑,其实很好理解。”
岑戈没有接话,翻了几张照片,目光在垃圾桶里的死婴上停留片刻,好像发现了什么,又回头翻前三个死者的照片。
“原来如此。可是,这是为什么?”
赵苏漾听见他自言自语了这么一句。
像是要给她提示似的,岑戈转头说:“按照正常人的逻辑,作案时留在现场的东西越少越好,所以很多罪犯都会把凶器或者掉落的随身物品带离现场。”
赵苏漾受到了提点,再去看那些照片,指着几样东西说:“打火机、长刀,这两样东西都来自凶手,且被擦去了指纹。凶手既然想到要擦掉指纹,为什么不直接带走呢?所以,他是故意把它们留在尸体旁边。”
“还有那块包婴儿尸体的布。”岑戈补充道。
“嗯?”赵苏漾赶紧找出对应的照片,金鹏和勤翔和凑过去看,但一时都没看出个所以然。
“三起凶案,他弄死了四个胎儿。这种人在将死婴扔掉时,居然特意找了个包裹物。”岑戈无意中瞥了一眼右前方,一个五岁大的孩子正一边吃糖一边拿着平板电脑看《猫和老鼠》,他借此打了个比方,“人人都憎恶老鼠,打死后谁会刻意找个盒子将它装好再扔掉?凶手杀死第二个孕妇时特意拍照上传至她的朋友圈,目的就是引起恐慌,那么杀死第三个人时完全可以把死去的婴孩直接丢在垃圾桶里,找一块布包裹着,多此一举。”
“这变态的心思难猜得跟女人似的,海底针。”勤翔随口说道。
赵苏漾撇了撇嘴,勤翔忙哈哈笑着掩饰过去。
岑戈垂下眼睫,若有所思,一会儿后,道:“不难猜,他在计数。”
第74章74|四签名(4)
千樟市侦查局刑侦中心技术处物证检验科外的走廊里响起一阵脚步声。
千樟市侦查局的探员亲切地跟他们几个寒暄着,听说赵苏漾是本市人,语气又亲近了几分。“这么说小赵是千樟人?年纪轻轻已经在州立局了,真是了不起!”“这算是衣锦还乡吗?”“一个女孩子在重案处累不累?”“……没转正也不是问题啊,能在州立局见习也算一项宝贵经验。”
金鹏一边走,心里一边嘀咕。之前岑戈说凶手在计数,追问下去,他说没看到证物不能确定,所以他们一下动车就直奔千樟侦查局。这回岑戈不是州立侦查局下派查案的探员,不方便跟他们仨一起出现,就在附近找个地儿小坐片刻。即便如此,有他在,金鹏和勤翔心里便有了几分把握,一会儿看到证物,一定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他。
打火机、长刀、包婴孩尸体的布一一摆在他们面前,赵苏漾戴上手套,拾起长刀,手柄上的指纹虽被擦拭过,可刀片上仍留着深褐色的血迹,想到凶手拿着这把刀粗暴残忍地切开一个无辜孕妇的腹部,她就感觉头皮一阵阵发麻。
赵苏漾放下长刀,拎起包尸体的布。布上也浸满了血迹,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血迹干透,布变得有些硬,她看了又看,仍想不出个所以然。她疑惑着,为什么岑戈非要看见这几样东西才能确定凶手的计数方式。
只听金鹏在一边小声地给岑戈打电话,然后问市物检科的探员小李“这块布原来是什么颜色的”。赵苏漾一愣,忙重新看向凶手留下的这三件物品。红色打火机,橙色长刀,接着,物检科的探员告诉他们,这是一块黄色的布,边界不完整,春亚纺布,像是从什么地方撕下来的。
红、橙、黄……赵苏漾很快反应过来,岑戈所说的计数指的就是颜色。按照这样的排列顺序,凶手要杀遍一个彩虹色?
金鹏和勤翔同样发现了这个猫腻,按照这样的计数方式,凶手打算杀七个人。其实,那些死去的婴孩加上他们的母亲,凶手已经结果了七条人命,可他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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