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还是老的辣,那个泥潭里摸爬滚打许久的男人早已看出周云起的色厉内荏,小口嘬着杯里酒,笑得愈发老奸巨猾。
周云起转身回自己房间,手下一时没控制住力道,将门“砰”地一声甩上。他听见身后母亲的声音跟了上来,上四年级了,他成绩很好的。你看那张墙上都是他的奖状。
随即男人的笑声又穿透墙壁,大声说着,多熟现在也妹用,窝就妹多过几年熟,窝专的钱也不烧。
从前这个家是安静的、私密的,虽然没有传统意义上家的功能但它就像一个上锁的破盒子,装着些阴暗的小东西,可也因为破旧没有人觊觎,让周云起安心地将见不得人的小心思和坏脾气留在这里,从另一个角度上提供了安全感。
现在,那个男人的嬉笑怒骂如魔音般涌入他的耳朵,搅浑了他的五脏六腑。有人买椟还珠,也自然有个老乞丐看上了这个破盒子。
黑暗中的周云起呼吸急促起来,双手紧紧握着拳,短短的指甲嵌进肉里,梗着脖子似乎是要将后槽牙咬碎。敌人已经在磨刀霍霍磨牙吮血,向他挥起大砍刀,他却才发现自己赤手空拳,连擂台都上不了。
第16章 第 16 章
那个男人叫田丰收,十七岁从邻省的一座大山里出来,讨一份体面的生活。家乡也不是不好,那里有成片的树林,满山翠涛,春天挖笋,秋天捡栗子,家家户户还散养些鸡鸭。天气好的时候,就带上晒干的笋丝、剥好的栗子和囤积的蛋到镇上的集市去卖几个钱。当然这些都是在地里忙不动的老年人的活计,踏踏实实的庄稼人则成天成天地面朝黄土背朝天。
其实像田丰收这样的出去的年轻人不在少数,有的就在镇上谋个工作,有的则天南地北远走高飞。十七八岁的年纪,总觉得自己被天地束缚,不管自己几斤几两那也总是生不逢时、怀才不遇,偏要出去闯一闯才知天高地厚。
田丰收不想一辈子就呆在这座山里。那时候,他们家养黑猪,他每天的必修课之一就是割猪草,把猪喂肥了长大了,他就跟着他爹一起拉着猪去配种。猪又生小猪,一样的小黑猪,继续吃草配种,等时候到了就一把抹脖子宰了吃。田丰收想,自己要是一直呆在这座山里,那和猪还有什么区别。
他决定要走,要是去镇上干活,那到头来还不是回这大山里娶个媳妇儿继续种田养猪。但是要是往北上广走,他又没有那个胆,再说父母还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彻底舍弃这座大山。所以他就来到了长江三角洲的平原地区,这里因为上海的经济辐射,制造业服务业都蒸蒸日上,总是能找到个工作的吧。他去在镇上买了车票,背着十个馒头做干粮,揣着五块钱积蓄离开了家乡。
那个时候这座城市也没有这么发达,市中心也就那么几座高楼。但是他第一次看到那么高的楼,在家乡除了看天以外他还从来没将脖子仰得这么高。已经不是能够张目对日的年纪了,他还是恋恋不舍地看了那高楼很久,直到目光里都出现了黑斑。这样的大楼就给了他莫名的自信,他想,在这个城市里找份糊口的工作应该不难的吧。
第一天的时候,他在较市中心偏一点的地方走了一圈,那一片有好几个工厂,像钢材厂、木料场,他不识字但有的是力气,卖力气的活总是能干的。他一个个进去打听,甚至还在一个机械厂里碰到一个女老乡,一张口就知道。但是没一个厂子愿意要他的,要么是嫌他不识字要么是说不要外地人,总是有千奇百怪的理由。后来在这座城市混久了他才知道,出来打工也不是谁都能出来的。最好是在城市里有个亲戚,有点本事的能帮忙找个工作,没本事的给口饭给张床睡都也是好的。就像那个女老乡,她就是来投奔自己姐夫的。
第一天他睡在桥洞,睡前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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