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理解?”夏明朗讶然
“要改变活了半辈子的观念是很难的,有很多人都转不过来,我真的能理解,我不怪你的,没有怪过,但是现在……”陆臻把手臂圈到夏明朗背上,用力抱紧,“现在我真高兴你也能理解我。”
夏明朗弯起嘴角笑了笑,放松让陆臻就这么抱着,手指穿行在陆臻的头发里,沙沙的痒。
陆臻偏了偏头,问:“队长,为什么会改主意。”
他的声音很轻,像气息一样。
“因为……”
夏明朗撑起上半身看着陆臻的眼睛:“因为,我怕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
我怕世界那么大,未来那么长,我再也找不到我爱的人。
我怕你会难过,会伤心,因为一些并不重要的事,放弃你最想要的。
“夏、明、朗。”陆臻弯着一双眼,一字一顿地叫。
“嗯。”
“你有没有谈过恋爱?”
夏明朗把脸埋到陆臻的脖窝里,沉闷地应了一声,牙齿咬上陆臻的耳垂。
谁和你谈恋爱,我跟你过日子。
“没有是不是?”陆臻轻声笑,兴致勃勃,“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跟我一起谈恋爱吧。”
“我当然有!”夏明朗反抗。
“啊?好不好?”陆臻固执追问。
“好!”
夏明朗的声音很软,无可奈何的柔软。
“我们会很长很久地谈下去。”
“嗯。”
“会一辈子。”
“嗯,一辈子。”
三十岁就把未来确定会不会太早?那么才二十五岁就定下的终生会不会更早?
所以,只要你不反悔,我就不会后悔。
第五章 我觉得值
第五章我觉得值
1.
世人总是如此,新相知的时候最是情热,可是羞涩与yù_wàng混杂在一起,反而会躲避,所以那一阵夏明朗老是爱加班,陆臻训练特别勤快,没事的时候从来不回屋里,没有办法,只要和夏明朗单独密封在一个空间里,心脏就会跳得特别快,视线胶着,像是粘了丝,慢慢地就缠到了一起。
这是一种失控的状态和感觉,好像飘浮在空气中,脚不着地的似的,陆臻管这叫做恋爱初期的狂欢症,成天介地希望这个阶段快点过去,好马上过渡到老夫老妻。
好在生活也还是那样顺水流过,他的飘浮,并没有给他的工作带来太多的负面影响,事实上,唯一的转变大概就是,队员们发现陆臻好像从一个笑眯眯的孩子,忽然变成了一个笑得合不拢嘴的孩子。可是大家都能理解,死里逃生地回来了,原本以为回不来的队长,后来也回来了,狂喜的感觉会延续很久。
其实那时候整个一中队都有点狂欢症,他看起来就不那么明显了。
唯一没有狂欢症的人是夏明朗,他状态一直稳定,方进认定那是因为他没有经历过失去的痛苦,他自己当然知道自己没死。陆臻很赞同这个解释,只是稍微有点儿失望。可能夏明朗到底还是夏明朗,他,与他的爱情,不知道在那个强大的生命里意味着什么。
夏明朗顺利地通过了为期一个月的半封闭式政审,开始进入正式的工作状态。今年不是选训年,目前各中队的人员都还算满标,夏明朗的工作负担轻了很多,然而另一场特别的选训在经过了长久的准备之后终于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那就是严正大队长一直以来的期待,由光杆司令陆臻领衔的通信支队开始正式招收队员了。
队员的组成主要集中在两个部分:电子侦察与干扰,网络攻击与屏蔽。
要求,在实战及演习中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经历最高烈度战争的考验。而同时,他们的专业技术也必须达到一专多能的强大攻击力。特种部队与普通野战部队最大的不同就是用最少的人办最难的事,所以需要技术人员可以一个人完成包括电磁干扰与抗干扰,捕捉信号,传递信息,发现目标并实施引导等等一系列的技术问题。并且在熟练运用各种仪器的同时,他们还得是硬件上的专家,在战斗时任何损伤都有可能发生,越是高科技的东西就越容易坏,可是在战火硝烟弥漫的地方,是不会有一个专业技师随时供人差遣的。
陆臻有时候开玩笑,他们这是在招一个人的兵工厂,这话虽然过了一点,可是也不无道理。
当年夏明朗花了两年的时间学习去适应一个教官的角色,学习怎样调整心态,全心全意地只为了调教别人超过自己,学会享受学员们的成就,而不去放纵他那种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争强好胜。然而与夏明朗不同的是,陆臻似乎是天然地适合这样的工作,他是如此欣喜地期待着别人的进步,期待着他的团队有人可以超越他,似乎即使是站在队伍的末尾也不会让他觉得沮丧,只要他相信自己已经尽力。
有时候夏明朗会觉得在陆臻身上有一种气质,很好地解释了他的一切行为与准则,那是一种真正地充满了贵族意味的气质,令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保证了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丧失自信。
相识越久,夏明朗便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陆臻毫无疑问是骄傲的,他像一个魏晋时代的高门士子那样天然地骄傲着,他的骄傲甚至不需要用任何高人一头的姿态去表达。
毫无疑问的,夏明朗是欣赏这种气质的,那是一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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