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女人。我前世没有谈过恋爱,和男人和女人都没有。这辈子我也没有对什么女孩子动过心。”
封睿不知道何时已经将车速降了下来,车窗外,街道上已经渐渐没了行人,只有少数的夜行车辆迎面开过,远处有稀疏的霓虹闪烁。
“别傻了,还是……要有人陪伴才好的,人生那么长。”封睿的声音有点怅然,目光凝视着远方黑沉沉的夜。
“你前世有人陪伴吗?不还是孤家寡人一个?”邱明泉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喜怒哀乐,“那有什么资格现身说法,劝人家成家立业?”
封睿一怔:“我……我和你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我性格强势,生性冷漠,你和我相处这么久,没有感觉吗?”封睿轻叹一口气,“所以我这样的人,不需要感情也可以活的肆意潇洒。你呢?你一直心地柔软又感性,你这样的人啊……还是应该好好地谈一场恋爱才对。”
有人真正地陪在他身边,肌肤相亲,挽手前行。
天冷时互相帮对方披上衣裳,下雨时帮对方送去一把伞,晚归时有人帮着留一盏灯,开门后,是一张带着温存笑意的脸,暖暖地张开温暖怀抱。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有身边一道残魂陪着,永远就像在和一个智能机器人对话。他曾那样信心满满说要送他一生富贵,可是这样的人生,真的算得上圆满幸福吗?
邱明泉半天都没有再回答他。
“封睿,你答应过的事,不准不算。我说过的,这一辈子都不在丢开你,你也一样,会保护我一辈子平安顺遂。”很久以后,他才低低道,“你可是个一言九鼎的大总裁,说过的话,是要驷马难追的。”
封睿终于哈哈大笑起来,笑得肆意:“好了好了,你那是什么口气,好像搞得要生离死别一样?放心吧,无论你结不结婚、恋不恋爱,我都还是你的二十四小时贴身无敌系统加外挂!”
……
刘东风坐在自家新买的宝马车里,心神不宁地不时往车窗外向家的小洋楼看。
“别看了,人家明丽说了,换件衣裳,最多五分钟就出来,瞧你这坐立不安的样子。这么没耐心。”后座上,刘媛媛拿着精致的小化妆镜,扑了扑粉底。
“知道知道,我没不耐烦。”刘东风心不在焉地哼哼,“比起你每次出门都得化妆半小时,人家向小姐真是省事多了!”
刘媛媛又在唇上补了次口红,终于把小镜子收了:“人家那是天生皮肤好,美人胚子出门当然省事!我们这脸上稍微有点小斑点、小干皮什么的,那不打理能出门见人吗?”
刘东风呵呵了一声:“可得了吧,都是瞎折腾。明明红扑扑的脸,非要泥墙一样涂得雪白,白了也就白了,又要重新弄一层什么红的上去——我说你们这些女人是不是吃饱了撑的?”
刘媛媛气得直笑:“闭嘴!遮住的是红血丝,扫上去的是腮红,完全就不一样的懂不懂?待会儿人家明丽来了你可别胡说八道,叫人家笑话。”
“嘘——”刘东风忽然紧张地扯了扯脖颈上的领带,坐端正了。
向家小楼的门口,向明丽一身浅蓝色的短袖长裙,正推开门走了出来。
刘媛媛赶紧打开车门,冲着她招手:“明丽,快来快来!”
两个女孩子年纪相仿,刘媛媛比向明丽大了两岁,两家人因为邱明泉的关系熟悉了起来,一来二去地,两个女孩子就成了好朋友。
一个清冷温和脾气好,一个活泼好动爱说话,正好性格互补,向明丽寒暑假回来,和同学倒玩得不多,反而经常约了刘媛媛一起上街购物喝茶。
向明丽弯腰上了车,从外面依旧炎热的空气乍一钻进开足冷气的新车,就忽然打了个喷嚏。
刘东风端端正正坐在驾驶位,穿着身做工精良的高级衬衫,前面正正经经地系着同样的高级名牌领带。
平时他就是典型的大直男一个,天天什么简单方便就穿什么,t恤牛仔裤简直就是最爱。
可是自从这几年家里有了钱,她妈刘琴花和妹妹刘媛媛就是做美容美发的,哪里容忍得了家里的父子俩邋遢,早就变着花样给他打扮,搞得刘东风衣柜里全是整排整排没拆标签的名牌衣裳。
今天也不知道太阳从哪边出来了,一大早的,就看见他在衣柜里挑来挑去,把没拆标签的衬衣和裤子都翻了个遍,最终还是两眼一抹黑,只有硬着头皮叫妹妹来帮忙,这才搞定了身上这套打扮。
可别说,刘媛媛的眼光可是时尚得很,一套搭配得当的衣服一上身,衬得小伙子精神百倍,身上那种铁血刑警的味道淡了,倒显出了点帅气英武的精英模样。
他一见向明丽打喷嚏,立刻把空调开小了点,从后视镜里看着刚上车的女孩:“是不是有点冷?”
向明丽穿着身极薄极轻的乔其纱真丝裙子,浅蓝的颜色清爽又雅致,衬着她吹弹得破的肌肤,脸上也没有什么汗,看着格外冰肌雪肤似的。
“没什么的,就这样挺好。”向明丽脸微微有点红,一小抹红晕浮上双颊,粉粉的犹如一朵初绽的桃花。
旁边刘媛媛格外羡慕地看着她:“明丽你的皮肤是真好,我哥刚刚嘲笑我涂腮红是多此一举,还拿你举例子呢。的确,还是你这种自然的白里透粉好看。”
刘东风吓了一跳,立刻面红耳赤道:“我没有背后乱说人家啊,向小姐你别听我妹胡说!”
向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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