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熊宝宝又不混圈子,也就玩这一季而已。八卦新闻最好适可而止,被人过度消费黎总也不高兴。
至于今天特意过来,是专程来“防火防盗防朱凌的”。
结果,不如别来。
“……”听到熊宝宝那么一本正经夸朱凌唱歌好听,本身唱歌跑调巨难听的黎未都心塞塞。
记得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朱凌就是会弹吉他加有一副好嗓子,又运动全能加学校游泳队骨干,没人教就在各方面占尽天赋。
而他呢?从小家庭教师和私人教练轮番培养,才艺树却硬是一项都点不亮,至今还是一只五音不全的旱鸭子。
又小心眼。
还嫉妒心强。
加间歇性神经病……
呜,黎未都用力揉了揉偏头痛的地方——行了!收拾着点儿!人家朱凌能靠歌吃饭,唱得好不是客观事实?至于又姜醋醋醋醋茶成这样?
再说了,纪锴也不是没少抱怨过“小妖精以前对你那么不好,你连一句他的坏话都不舍得说”。
……所以说啊。
能做到一句坏话也不说,有时候反而才是真的“过去了”吧。
黎未都清楚记得,整个青少年时代的那么多年里,在那个灰蒙蒙的大宅子里,“神经病女人”是整个家绝对不能提的禁忌。
偶尔说到,黎父都会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破口大骂、摔摔打打,满口那个女人多么糟糕,多么后悔娶了她,她有多么疑神疑鬼、控制欲强、不温柔、整天哭丧个脸惹人心烦。
可就在这么怨念深重地咒骂了十多年后,在某个晚上吃着一碗鸡蛋素面夜宵的时候,没征兆地突然就泪崩了。
从那之后,“神经病女人”变回了“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这事儿,黎未都到现在都有心理阴影。
所以相比之下,倒是宁可纪锴能像这样客观对待朱凌的优点,总好过平常冷笑着不屑,哪天吃着什么突然掉眼泪——按照黎未都那本来就脆的心理承受能力,恐怕当场会死人的真的。
反观自己,也是因为被宠得每天幸福满满,对叶氤早就没什么怨念了,所以也根本没有什么坏话……
“……呃。”
以前在北欧旅行的时候,黎未都在当地听过一个谚语,大意说是“在大白天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个很久没见的人,他会奇迹般出现在你面前”。
就这么一路想着心思,不自觉走到了公司后门。空荡荡的台阶上,和故人四目相对。
……
时间,真的是个神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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