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要人扶他撑起来尽量坐着,又招呼儿媳妇拿来了专用的高聚光手电筒,照了好半天,这才舒了口气,万分确定的说,“确实是我以前收的,主要是因为珠子成色好,但是有一颗却很遗憾的有破损,所以印象深刻。”
这次不只庞壹了,连宋非乐的心脏都怦怦直跳,急切地询问,“是谁送过来的你还记得吗?”
老人回想了一下,“我印象很深刻还有个原因,是因为珠子的主人是个小孩,庞家村那地方穷,平时也收不到什么好东西,但是见这玩意我挺高兴,不过那会南红价格没现在高,也就没多少钱就便宜当了。”
庞壹心中激动,结合自己以前模模糊糊的印象,那个拿来手串当掉的小孩就是自己无疑了。
不过说完这些老人有点戒备,干他们这行的,有规矩,信息不能随便泄露。
庞壹见状立刻真诚地说,“大爷你不知道,我就是那个孩子啊,你看看我,长变了没?这是我妈的遗物,我一直想找回来,费了好大的功夫。”
老爷子听完定睛一看,这么说,还真有点像。
庞壹看他表情松动,再接再厉,“我好像跟个人一起过来的,你还记得是谁吗?”
说完他屏住呼吸,手心出了点汗,他这完全是诈老大爷,其实他也不知道当初当手串的时候是自己一个人还是有人一起,但是那么小的孩子估计多半有人陪着,而且梦里确实有人对他说话,这人到底是谁?
宋非乐自然知道庞壹的意图,眼珠子一转,就再添了一把火,“现在他有钱了,想去庞家村投资扶助农业发展,现在是去寻根呐。”
这一唱一和果然起来效果,老大爷笑了起来,“出息了啊,小伙子,你不就是和你们村的村医一起来的吗?你们那小村子能出个医生就可珍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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