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伤”级别的还是“咬碎钢牙目眦尽裂”级别的,他也琢磨不透。
“你都这么有钱了,居然请我吃大排档。”何沐风拿筷子挑挑拣拣,没找到好吃的。
林暮禽动手剥了一颗虾仁放到何沐风的碗里,有些心不在焉:“下次吧。”
何沐风看到他今天经历的事情,猜想林成恒当着众人的面都如此折辱他,平日的情景就更加不堪了。不过这也是林成恒的精明厉害之处,他一辈子经商,自然能把人看得通透。林暮禽经历太复杂,性子太野、性格太硬,能力太强,心肠自然是更加狠毒的。即使他在林家众人面前收敛性格,林成恒为防万一,也要把这只未成气候的野狼狠狠敲打一番,训练成林家忠诚的猎狗。
可惜这只狼是不听驯化的。
因为心情不好,两个人都不怎么吃东西,也不怎么说话,林暮禽就一直若有所思地剥虾仁。何沐风望着面前碗里越堆越高的虾肉,忍不住喊道:“够了,我不吃了。”
林暮禽瞪他一眼,凶狠而温柔地说:“吃。”
被人这样命令,何沐风心中居然感到温暖和甜蜜。╮(╯▽╰)╭,这家伙自己都没意识到骨子里潜藏的那点贱性。
吃过饭何沐风要回去了,明天还要上班,林暮禽却别有打算,不许他回去,而是领他到自己的住宅看看。
他独自住在新区一幢漂亮宽敞的别墅里,旁边还附送一个大花园。这是新开发的一片楼盘,针对的是阔绰奢侈的富人。新区的环境非常干净,周围也并不嘈杂。林暮禽把车停在车库,下意识地抓住何沐风的衣袖,将他带出来,站在星空下的花园里,他难得露出纯真的笑容:“何沐风,这个地方怎么样?”
“挺好。”何沐风内心充斥着羡慕嫉妒恨等单纯而强烈的情绪。
“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何沐风凄惨地冲他笑,新区也是何沐风工作的地点,杂志社所在的写字楼离这里大概十分钟路程。不过两边的环境和设施简直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何沐风愁苦地说:“这里离我上班的地方很近。”
林暮禽侧过脸看着他,然后转身进屋:“进来看看吧。”
何沐风忽然福至心灵,追上去问:“你是因为离我的办公地点很近才买这幢房子的吗?”
林暮禽不看他:“才,才不是。”
他当然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幢房子是他完成某个项目之后,开发商作为礼物送给他,希望能讨这位大公子的欢心。然而林暮禽看到这个房子之后第一反应是:居然离沐风的工作地点很近。
房子里空无一人。虽然没有开灯,但月光透过宽大的落地玻璃洒进来,白色的窗帘轻轻飞舞。米色的地毯在月光下十分柔和。角落里一架钢琴泛着点点的星光。
何沐风站在门口,嘴巴大张,已经找不到形容词了。林暮禽也不开灯,拉着何沐风在月光下的照耀下走向二楼自己的卧室。月光透过阳台,洒进卧室,落在那张k的大床上。
何沐风在短暂的震惊过后,倒有些若有所思了。他用询问的眼神望着林暮禽,而林暮禽似乎还没想好说什么。他带着何沐风来到阳台,望着远处黑压压的树林,舔舔嘴唇,问道:“这里很不错吧?”
“以我对你的了解,你总不会是在肤浅地向我炫耀这些吧。”
林暮禽冲他笑笑:“要是你住在这里,以后上班就不用六点多起床,也不用挤公交车了。”
“嗯,是啊。”
“我一个人在这里住,除了打扫房间的人,没有人会来打扰的。”
“……哦。”
林暮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何沐风避开他的目光,过了一会儿,试探着问:“那……我能和你住在一起吗?”
林暮禽点点头,目的总算达到了,他舒口气,打开灯,自顾自地去换鞋换衣服。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过来啊?”
林暮禽把腕表放在桌子上,回答:“什么时候都行,周末有空吗?”
何沐风舔舔嘴唇,望着脚下纯手工的羊毛地毯,强忍着在上面打滚的冲动,装模作样地说:“要不现在就搬来吧,我接下来几天都挺忙的。”
“现在?”林暮禽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十点了。”
何沐风拽着他的胳膊往外走,嘴里咕哝道:“中国现在又不实行宵禁,谁规定晚上不能搬家!”
☆、同居生活
林暮禽很小的时候就学会做饭,因为要照顾他那可怜的母亲。后来他独自一人生活,因为要思索的事情要算计的人太多,他常常在沉思的时候随手做饭炒菜,这导致他的智商和厨艺一起上升。他并没有读太多书,没听过“君子远庖厨”这句话,也没觉得一个大男人洗手作羹汤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不过他对厨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热爱。
他经常和何沐风一起出去吃饭,看到何沐风吃饭时习惯挑挑拣拣、左顾右盼、心不在焉,他觉得这种孩子气的吃相大概是小时候被惯坏了。但是同居之后他才发现,那是因为何沐风太挑嘴。当他把自己做好的饭菜端上桌,发现何沐风抓着筷子,吃得满嘴饭粒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而林暮禽也对自己无意间掌握的这种手艺感到庆幸。
何沐风并非好吃懒做之徒,白白住着林暮禽的房子,他也很想回报对方。何沐风倒是有心以身相许,不过林暮禽大概也不稀罕他的几块肉,而且林暮禽对自己的性取向态度很暧昧,导致何沐风有时苦恼有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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