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琼幸灾乐祸:“活该!我出门采购,你留下看店,在我回来前争取别被挠死!”
夕华无奈,只得套着破破烂烂的衬衫,“放肆”地伸手挠了挠祝火耳朵:“你呀……”
祝火反射性地要跳起来打他,但这个人类的手指好暖和,掌心又很软——
他踩着人家的头舔了舔头发,嗯头发也是软的。
夕华把自己脸上的吸盘猫扯下来,哭笑不得:“流氓猫!再这样我要告你非礼咯。”
祝火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一抓:都不给我上供特殊零食,给别的猫倒是给的很勤!
夕华见那只阿拉斯加好不容易把自己塞进憋屈的猫窝,像个抱窝老母鸡一样盘踞得严严实实,用眼神警告他不要再靠近布偶一步,也只得望猫兴叹。
“我看单身狗还是睡觉吧……”店里今天休息,他打扫喂猫之后,便卷了个绒毯倒在夕琼的长沙发上打盹。夕华睡觉不老实,翻滚两下嘴里还说着梦话:“烤鸡腿……”
绒毯很快被他一脚踢到了地上,豹猫眼瞳微眯——
夕琼回来时,不出所料地发现夕华睡了,让她感到稀奇的是祝火竟然会趴在夕华旁边:“咦?”
仔细一看这只孟加拉豹猫还会一脸嫌弃地时不时替他叼起毯子,费力地四爪并用捂好,实在拽不起来,还会气得用尾巴啪啪照脸抽愚蠢的人类。
傻子就是睡得沉,夕琼暗自吐槽了一句,准备叫夕华起来吃饭。还没等走近,豹猫便一蹿三尺高,低狺着圈住了夕华(虽然因为体型没有那么大,圈得好困难),不知道是不是和某只阿拉斯加学来的坏习惯。
夕琼也没了办法,只好掏出手机拍照,上传到为祝火专门建立的相册里——
相册的名字是“死傲娇!”。
end
作者有话说:
☆、二十
二十
春日一到,速来雷厉风行的魔族子民便扬起了游猎的旗帜,骑上马背便可驰骋天涯海角,踏遍芳草。纵是文华熙百般不适,人为阶下囚,也只得随驾出行。
冬雪乍晴,他浑身却都像浸在罂粟的花汁里,绵软得睁不开眼。整个人馥郁得像一朵快要枯萎的花,唯其将死,才更加鲜红得糜丽。
凶荼将他拢在怀里,初时大皇子尚有傲骨铮铮,像不可攀折的明月,如今却楚楚如异域的珍玩猫咪,只有金杯大小,细腰可以一手捧住。出于玩心未泯,凶荼裹了一袭蓬松华贵的白狐裘在他身上,愈发衬得文华熙眉目动人,下颔泯在长长的狐毛里,只有那么一点。
凶荼琢磨这脆弱而精致的玩物琢磨得上了瘾,不时逗弄:“连姑娘们都赤膊下水捕鱼了,冰刚裂,正是银鱼新鲜的好时候。”
文华熙隔着帘幕看了一眼,贵族们围猎的所在名唤苍莽野。天之穹庐,地尽苍莽,褪去了冬日黑压压天空的魔域,原来一般是色彩纷繁的人间。
奶白,宝蓝,殷红,贵族的大营座座光华流转,宝顶镇着赤金的转轮,毡房上垂下五彩的丝條。青草地上散落的不只是马蹄印,细看之下还有随手赏给奴隶的琥珀与松石。
文华熙拢了拢头发,忽然有了画兴:“难得,这样景色……”
“南国可看不到。”凶荼得意洋洋地在额头上勒了狩猎时的黑色束带:“我会给你带蒿野花回来。”
文华熙怔了怔,注目苍莽野蔚蓝天空之下无垠土地,初来时所见的皱缩花枝已朵朵绽放,真是花如其名,蒿野为生,漫山遍野,是最生机勃勃的一种艳丽。
浓淡不算合宜,甚至有些俗艳,但莫名令人心生喜悦。
扎营后夕琼抹了抹额头的汗,替文华熙升起吊炉中的炭火,文华熙看到她额上也别了一朵蒿野花,不由微笑:“很好看。”
夕琼红了脸,偷偷说:“皇妃每天清晨要陪同大萨满祭祀,随行的人手不够,把婢子也调去了。她们说在头发上簪一朵,一年都会有好运气。”
不知想到了什么,她忽而做了个鬼脸:“这里的女人可是好相处多了!”
文华熙失笑,魔族女子性情爽朗,看来皇妃和宫女们并未为难她,的确好过神族勾心斗角,规矩繁杂:“到底是年轻人……”
透透气,的确对夕琼有好处。
他也乐见她能在这片异乡蓬勃开放,毕竟……
夕琼替他温永远也喝不完的药:“公子怎么这样说话,您不算年轻么?”
“至此不过数场冬雪,我都觉得有些度日如年了。”文华熙有些晃神,初春的花粉令他猛然咳嗽了n砹忙放下特意加厚的毡帐,神情立刻便有些难过;
文华熙淡笑:“没事,你还是出去帮忙罢,也可以和她们一起抓鱼,我听说这里还有珍珠可采。”
“以你的身手,一定能给自己置办一箱好嫁妆。”
夕琼被他逗得脸红,终于还是教文华熙半哄半威胁地赶了出去。
她一离开,文华熙便伏在帐前连声咳嗽不止。
弱不禁风,怎能不度日如年?
他拢起沾了血的洁白绢帕,扬手丢进炉中燃成灰烬。
——毕竟自己不能护她多久了。
春猎第一日,王公们不过率性而为,晚间饮宴而已。文华熙早已从乌罕的行踪中推测出凶荼有了新欢,此刻大约正协同新欢一并游猎,纵马弯弓,真是快意。
他捧着热茶叹了口气,氤氲白雾中,忽有人叩门。
“请进。”文华熙唇边勾起一抹温暖弧度,这样彬彬有礼,自然只有一个人。
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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