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才说,“老一辈的人都说,恩爱夫妻七年痒,劳燕分飞各自离。我们成亲七年,却依旧恩爱如初,又该是何等的幸运。
七年之期在我眼中是个重要的日子,我想送你一些特别的礼物。我娘生前曾说,‘若是送女子头簪,便是想要聘她为妻。她若是收了,便是允了你。’
你收了我的信物,若是过了七年之痒觉得我厌了、走了,我就再把你娶回来一次。”
他轻轻握住陆婉娘的手,干干净净的眼眸中流露出显而易见的真诚与温情,说,“咱们当初成亲时,我没送木簪问婚,少了一道程序,我总觉得这婚约不牢靠。尤其是近来,也不知怎的,夜间心慌多梦……总是担心哪天醒来,你就忽然不见了。
我曾做过一个梦,梦到我死了,在奈何桥上等啊等,等了很多年,却一直没等到你的身影。后来判官问我,你等谁?我说我等我娘子。可是判官却说,你不曾婚配,哪儿来的娘子?
呵,娘子,你说这梦可不可笑?我若不曾婚配,你又是何人?
这梦本该一笑置之的,但不知怎的,我又总担心,万一是真的可该如何是好?
——咱们婚事缺了些程序,若是到时人家因此不认,为夫又该如何?”
陆婉娘紧紧抓着食盒,红了眼眶……
沈秀才握着她的手,清澈纯善的眼睛认真执拗的凝视着她,认真的问道,“婉娘,你是我娘子对不对?”
陆婉娘终于丢掉了手中食盒,如乳燕投林投入他的怀中,用力点头,泣不成声:“相公……”
沈秀才露出了浅浅的微笑,轻轻回抱住了她,下巴摩蹭着她柔软的发顶,缓缓闭上了眼睛,轻声呢喃:“真好……”
……
夫妻连理,若是真正的夫妻,婚后在阴界自然也被承认的。不然哪里来的“生是x家人,死是x家鬼”?
婚前投簪问情虽然是一种程序和习俗,但并非必要,即使没有也没什么的。可若一对夫妻连结亲的生辰八字都是假的,即使程序再怎么完整,又怎么可能真的了?
那正如一棵大树,若无枝干,花叶何存?
连立脚之基都是虚假,更论其他?
那场婚事,即使拜了天地也不过只是一场流于表面实则毫无意义的笑话罢了。
骗骗凡人而已。
……
将食盒交给沈秀才,陆婉娘就借口看儿子匆匆忙忙逃出了他的视线。
如今的小流云,已经年过五岁,虽然和其他小孩比依旧有些傻乎乎的,但沈秀才从未想过放弃他。
自三岁开始,便为他启蒙,教他识字读书,两年来一板一眼的学了不少东西。虽然他学的很慢,但沈秀才非常执着耐心。
如今沈秀才常在店中打理生意,就在后面单留出一间做小学堂,闲暇时就过来教儿子读书识字。
村长有意让沈秀才开启学堂,沈秀才自然也是乐意至极,只是还有一些纷杂琐事尚未谈妥,因此村中学堂目前并未出现。
不过作为沈流云形影不离的小保姆,陶花雨倒是沾了沈流云的光,有幸成为沈流云专属小课堂上的一员。
有机会识字,老鱼爷爷自然求之不得,十分爽快的将陶花雨打包送给了沈秀才做学徒。
陆婉娘行走间莲步轻挪如弱柳扶风,抬步落足间姿态蹁跹婀娜而落地无声,她从外面无声无息的进来,屋里的两个孩子谁都没有发现。
——陶花雨在认真的拿毛笔沾水在桌面上练大字,他的背后,已经五六岁日渐活泼顽皮的沈流云却拿毛笔在他背上偷偷写字。
软软的毛笔蘸了水着在厚厚的春裳上,短时间内大约很难发现脊背的潮湿。
那毛笔上有着被稀释过后的浅淡墨色,娃娃白白胖胖的包子脸犹带着得意的坏笑——显然,这是一出早有预谋的恶作剧。
陆婉娘的脸色一下子就黑了,沉声呵斥道,“云儿,你在做什么?!”
“呀!”沈流云被吓了一跳,毛笔头重重戳在陶花雨背上。他急忙将毛笔丢开,好孩子一样背着小手对陆婉娘露出讨好甜甜的笑,软软糯糯的声音像融化了的蜜糖,恨不得一个照面就腐蚀敌人的斗志。
“娘~”
陶花雨也转过身来,向陆婉娘笑了笑。
他的眼瞳极黑,睫毛很长,乌黑的眉毛色彩浓重,这使他看上去漂亮又有精神。原本稚嫩的皮肤经过日晒雨淋,也显出一些紧致的麦色。
他很少笑,但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帅气的小模样却有些奇异的漂亮。
很少有麦色或者黑色皮肤的男孩子能用精致来形容,那多是形容锦衣玉食的小公子的,但陶花雨却能让人生出这种错觉。
精致,帅气,又漂亮,越看越好看。
跟沈流云的白面软包子样完全不同类型。
举个栗子,他们俩之间的差别大概就像精装巧克力条和街头一样画风不同。
陆婉娘冷着脸从外面进来,当她进来时,意图装无辜混过去的小流云都笑不出来了。他圆圆的杏核眼可怜巴巴的仰望着怒气冲冲的母亲,雾蒙蒙的有些惊惶瑟缩,可爱的扬起的眼尾隐约透出几分可怜凄楚的红:“娘,娘娘……”
看上去就像是受到惊吓又无处可逃的小动物,楚楚可怜的。
快要吓哭了一般。
——然而他娘并没有因为他害怕而心软。
陆婉娘一把把他拉了过来按在腿上,对小娃娃来说很有分量的巴掌贴在小流云胖墩墩的小屁股上,“啪!啪!”就是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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